当前速讯:创新工作举措 完善管理制度 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不断提升园林绿化管养水平

时间:2022-08-19 15:50:44 来源: 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_城管动态



(资料图片)

近年来,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以加强城市树木保护和管理工作为重点,积极创新工作举措,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城市树木保护和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城市园林绿化管养水平。

一、完善工作制度。将《城市绿化条例》《平顶山市城市绿化条例》等法规文件中有关城市树木保护和管理方面的内容摘编成具体明晰的手册,便于工作中运用掌握。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市中心城市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平政〔2022〕3号)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市城市树木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平政〔2022〕4号),明确了中心城区园林绿化管理和维护责任,形成了市、区两级共建共管工作机制。并将省住建厅有关加强城市树木保护和管理的要求,写到文件里、落到工作中,使城市树木的保护和管理更具可操作性。

二、建立管理台账。在全面抓好《平顶市城市树木保护管理办法》贯彻落实的同时,重点对树龄20年以上城市树木统计编号,建立台账,做到三个“全覆盖”,一是市(县)全覆盖。在重点做好市内5区20年以上树龄城市树木统计编号的同时,对4县(叶县、宝丰、鲁山、郏县)、2市(汝州、舞钢)、1区(石龙区)属地城市树木进行了全面统计建档。二是区域全覆盖。除对城市道路、公园广场等20年以上树龄统计编号外,还对全市企事业单位20年以上树龄城市树木进行统计编号。三是树龄全覆盖。按照城市大树不同树龄管理要求,对20年以上树龄的城市大树登记造册,对树龄在50—100及100年以上的城市树木作为古树名木,分类逐树进行统计,分别填写相应的统计表格,做到一树一档案一编号。

三、注重日常监管。把对城市树木保护和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作为日常性工作常抓不懈。一是制定标准。制定了《平顶山市绿地树木保护技术导则》,明确日常管理和保护的技术标准,每年实施季节性补栽补种。二是执法检查。加强园林绿化执法力度,全时段、全覆盖对城市树木监督检查,对毁坏城市树木的重点查处,切实履行城市树木保护和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责任。三是严格审批。做好树木砍伐的事前审批、事中和事后监管。针对管理单位和市民反映的移植、修剪等问题,立足对城市树木保护和管理实际,优化移植修剪方案,提出指导性意见,派专人到现场进行指导。

审核:刘海燕

排版:张春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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