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发布补充通告: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标识化管理

时间:2022-09-09 08:40:16 来源: 开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开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

标识化管理的补充通告

新冠病毒疫情管控原因,我市电动自行车标识化管理工作受到影响,为了给广大群众留出充足的免费上牌时间,现就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相关事项补充通告如下:

一、2022年9月30日前,由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村、组)设置专门地点,集中为辖区内仍未按要求悬挂电动自行车标识牌的居民免费安装电动自行车标识牌。

二、自2022年10月1日起,在我市城区范围内所有电动自行车必须悬挂标识牌,发现有电动自行车未安装标识牌的,公安交通警察部门将依法查处;发现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上道路行驶的,公安交通警察部门将予以劝导。

三、此前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严格遵守管理规定,共同营造文明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开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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