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精选!南阳镇营盘村三组王大明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声明

时间:2022-09-09 17:56:32 来源: 兴山县人民政府_通知公告



【资料图】

南阳镇营盘村三组王大明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声明

权利人:王大明,因保管不善,将兴山集建(1992)字第03040111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申请作废,本人重承诺上述不动产权证书确已遗失,同时无出借、出让、抵押和担保等行为,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王大明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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