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速读:「以案说法」——杜绝“小作坊”惹出的环保“大问题”

时间:2022-09-13 15:57:07 来源: 濮阳市南乐县法院_图片新闻



(资料图)

《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典型意义

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刑事审判的惩治和教育功能,修复受损害的环境是民事公益诉讼的出发点和价值追求。本案在对污染环境犯罪行为依法打击的同时,通过恢复性司法引导被告人积极主动缴纳处置费用、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

本案也反映出一些群众环保意识不强,贪图自身利益,不管不顾违法生产、肆意排放污染物,影响生态环境。为此,提醒广大经营者要自觉做一名环境保护的模范遵守者,依法生产经营,主动保护环境;广大群众要做保护环境的监督者,如发现身边存在污染环境的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责任编辑:政治部 苏光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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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以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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