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市主城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2022年57号)
为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动态发现和控制疫情风险,经专家组研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于2022年9月29日继续在我市主城区(示范区、龙亭区、鼓楼区、顺河回族区、禹王台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2022年9月29日上午6:00至9:00。
二、覆盖区域
示范区、龙亭区、鼓楼区、顺河回族区、禹王台区辖区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外籍人口、外来人口等。
三、采样地点
请居民按照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到居住地附近设立的采样点有序参加采样。
四、注意事项
(一)对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的居民,在扫场所码或出示健康码时予以弹窗提醒或语音提醒;造成疫情传播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处于集中或居家健康管理期的,不参加此次检测,仍按现行规定和渠道进行检测。
(三)请居民积极配合采样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四)请广大居民根据村(社区)组织安排,提前携带身份证或出示“豫事办”健康码,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五)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和48小时内参与过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人员不进行核酸采样,但必须及时向村(社区)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
(六)请广大居民做好个人防护,主动落实“戴口罩、两米距、不扎堆”等防控措施,严防出现交叉感染。
(七)如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开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28日
头条 22-09-29
头条 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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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 2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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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 2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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