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消息,漯河市人民政府日前发布《关于印发漯河市支持物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漯河市登记注册的物流企业,在境内主板上市的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对在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和香港主板上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800万元;鼓励各县区(功能区)整合资源成立物流集团,市政府给予政策支持。探索设立市级物流产业发展基金。
具体来看:
培育高水平物流市场主体
1.在漯河市注册入库的规模以上物流企业实现全口径税收首次达到500万元、10000万元、15000万元和3000万元以上的,连续3年分别按其当年度比上年度对地方财政贡献增量部分的20%、30%、40%、50%予以奖励。
2.对漯河市现有物流企业分支机构在漯河市新登记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连续3年享受当年度比上年度对地方财政贡献增量部分90%的奖励。
3.快递物流企业和第三方物流企业在漯河市新登记注册车辆运输公司和人力资源公司的,连续3年享受当年度比上年度对地方财政贡献增量部分90%的奖励。
4.漯河市登记注册的小微物流企业达到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统计入库标准,新入库纳统且正常经营、正常开展统计业务的,当年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5.注册地在漯河市的运输型物流企业,年物流营业收入分别达到6000万元以上、3亿元以上、16.5亿元以上;注册地在漯河市的仓储型物流企业,年物流营业收入分别达到2500万元以上、1.2亿元以上、7.2亿元以上;注册地在漯河市的综合型物流企业,年物流营业收入分别达到4000万元以上、2亿元以上、16.5亿元以上,并新获得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认定的3A、4A、5A级物流企业,当年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30万元、50万元。对物流企业当年等级提升的给予补差奖励。
6.漯河市登记注册的物流企业,在境内主板上市的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对在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和香港主板上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800万元;对市外上市公司将注册地迁至漯河市的和借壳上市成功并将其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漯河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600万元。
发展壮大物流产业规模
7.漯河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主管部门认定的网络货运平台企业,营业收入突破3亿元以上,连续3年按当年对地方财政贡献的90%予以奖励。
8.漯河市登记注册的货运企业当年在本地新增营运货车30辆以上或总质量900吨以上的(车辆数量不含挂车,车辆总质量含挂车),给予该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新增营运货车50辆以上或总质量1500吨以上的,给予该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新增营运货车100辆以上或总质量3000吨以上的,给予该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
9.支持漯河市物流园区申报国家级物流示范园区和省级物流示范园区。
建设高能级物流枢纽基地
10.对符合条件的区域物流枢纽或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内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时纳入国家级、省级重大项目库、专项资金项目库,依法优先争取政府专项债、中央预算内资金等上级政策性资金支持。
11.支持漯河港运营企业发展,港口运营企业开港后,连续3年按当年对地方财政贡献的100%予以奖励。对漯河港水路集装箱运输的补贴支持,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制定具体奖补政策。
12.常态化开行漯河—北部湾港—RCEP国际班列,以全程运费为基准,每标准箱/公里补贴0.8美元,运费补贴总额不超过运费的20%。
持续招大引强
13.从市域外新招引全国物流50强和货运代理物流100强企业在漯河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总部、区域性总部、结算中心的,经审核认定后,自产生纳税年度起,连续3年按当年对地方财政贡献的100%予以奖励。
14.从市域外新招引物流项目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额在3亿元以上、5亿元以上的,投入运营后,连续3年分别按当年对地方财政贡献的80%、100%予以奖励。
15.从市域外新招引全国物流50强企业在漯河市投资超10亿元的基地型、龙头型、专业化特色物流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进行支持。
推动物流绿色智能化发展
16.鼓励漯河市城市货运配送、物流快递等运营企业积极更换新能源纯电动货车,由市交通运输局制定具体奖补政策。
17.被国家发展改革委评定为“国家物流业制造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典型案例”的物流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18.对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授予“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强化物流发展要素保障
19.漯河市登记注册的保险公司对营运货车(含冷藏车)、营运船舶提供保险服务的,连续3年享受当年度比上年度对地方财政贡献增量部分45%的奖励。鼓励支持移动、电信、联通等通信公司与保险公司合作,为交通运输企业和车辆提供动态监控系统和保险服务。
20.建立柔性灵活的人才激励机制,将高层次物流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的引进纳入我市招才引智范围。统筹利用相关资金组织开展现代物流高级管理人员培训,每年培训物流从业人员500人次以上,力争物流行业持证从业人员占比超过60%。
21.对纳入省以上重点项目、“三个一批”项目范围的物流项目,用地计划指标应保尽保;对未纳入省以上重点项目范围的物流项目,按照“增存挂钩”机制,争取更多的计划指标,保障物流项目用地需求。
22.强化融资扶持。优先将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纳入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进行培育。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物流行业的信贷投放,对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提供融资担保、融资补贴等金融支持。支持商业银行根据物流企业融资特点创新融资产品,开展应收账款质押、仓单质押等新型融资业务,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23.支持金融机构为物流业提供专项融资服务。未来3年,中国银行提供100亿元的专项融资额度,对规模以上物流企业进行“一对一”融资支持。各金融机构要为物流企业融资开辟“绿色通道”,降低融资成本,全力支持物流业发展。
24.健全小微物流企业信用修复救济机制。开通受疫情影响违约失信行为信用修复“绿色通道”。成立漯河现代物流仲裁院。
25.鼓励各县区(功能区)整合资源成立物流集团,市政府给予政策支持。探索设立市级物流产业发展基金。
26.成立物流拉动工作专班,统筹全市物流拉动各项工作。
头条 22-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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