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重要提醒 事关经营与消费

时间:2022-10-31 08:55:46 来源: 郑州高新发布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防止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发生,确保防疫物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稳定,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各市场经营主体及消费者发布经营、消费提醒:

各市场经营主体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价格政策。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当严格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提供有偿配送、搬运等附带服务的,应当标明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价格及计价方法。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经营者不得在疫情防控期间随意上涨防疫药品、医疗器械、粮食、食用油、蔬菜、肉禽、鸡蛋、牛奶等重要民生商品的销售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不得利用虚假、虚构的价格信息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严格控制进销差价在合理范围内,妥善保存商品进货和交易价格信息,以及运输、储存等流通费用有关票据。

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经营者在民生类商品进货、补货时需注意合理搭配,同类商品各价格区间均应合理进货、补货,丰富消费者选择,不得以经营商品品类有限为由,非法限制消费者选择权。对于因疫情管控导致部分商品品类进货渠道受限,应主动张贴、发布公告或明确告知消费者,避免引起消费者误解。

民生商品配送单位要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经营行为,不得变相抬高价格和配送费。互联网台企业要加强对台内经营行为的监测管控,约束规范商户、员工、骑手及其他经营参与者的行为,预防和制止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价外加价等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各经营者应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对查实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的,按照法定程序从重处罚。对情节严重、质恶劣、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将依法从严处理。

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消费不抢购,按需购买生活物资及防疫物资,首选通过高新区定点物资保供商家及企业购买。选购民生类商品时注意甄别商品类型、等级及品牌等信息,结合自身消费惯,综合考虑同类商品日价格及实际需求,理消费。

消费者如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0371-1231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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