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公正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强化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等重点案件审理工作;回应人民群众多元需求,落实司法为民新举措,防疫办案协同推进,高效解决各类争议;完善环境治理协调联动,健全多元共治新格局……今天(14日),记者从郑铁运输中院获悉,2022年度《河南省内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已发布,一年来,郑铁两级法院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优势,在生态环境专业化审判、恢复性司法、系统综合治理、跨区域协作、环保法治宣传等方面进行积极有效探索,切实提升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实效,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数据:审执结975件,结案率94.29%
2022年,郑铁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010件(含旧存24件),审执结975件,结案率94.29%,一审服判息诉率87.81%,平均审理期限27.27天。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严惩环境资源类刑事犯罪
全年共受理涉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刑事一审案件376件,二审案件4件,申诉案件1件,审结373件,惩处犯罪分子704名,一审刑事案件服判息诉率99.38%。其中一审涉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104件,非法狩猎案件86件,滥伐林木案件77件,非法采矿案件32件,污染环境案件24件,其他案件53件。
切实保障群众环境资源民事权益
全年共受理涉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民事一审案件38件,二审案件10件,再审审查案件2件,审结38件。其中一审涉相邻污染侵害纠纷案件8件,水污染责任纠纷案件5件,渔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4件,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案件4件,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件4件,其他案件13件。原洛阳铁路运输法院审理的济源市大峪镇三岔河村村民委员会诉梁某宾、李某等4人水污染责任纠纷案,在判决污染环境行为人刑事责任后,依法追究其环境侵权民事责任,要求其承担三岔河村村委会修复生态环境支出的费用185267.25元,有效调动被侵权人或相关主体先行修复生态环境的积极性,对生态环境保护及修复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监督支持环保行政执法
全年共受理涉黄河流域环境资源行政一审案件257件,二审案件296件,再审审查案件1件,审结245件,服判息诉率72.24%。一审涉行政赔偿案件72件,行政强制执行案件70件,行政处罚案件43件,行政处理案件28件,行政补偿案件15件,其他案件29件。二审涉行政赔偿案件198件,行政强制执行案件44件,行政补偿案件9件,行政处罚案件9件,其他案件36件。
2022年共受理各类环境公益诉讼案件3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1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司法确认案件2件。
严格落实黄河禁渔制度
郑铁两级法院高度重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审理,坚持惩罚与教育并重,有力保护黄河渔业资源安全。郑铁两级法院在刑事审判过程中发现,张某立、陈某柱等29人以营利为目的,在禁渔期禁渔区非法捕捞黄河水产品并出售给马某堆,获利总计31万余元,严重破坏黄河渔业资源安全,铁路法院先后给予29人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刑罚,为黄河禁渔制度落落实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依法审理水沙调节案件
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盗伐林木类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支持有关部门开展的河道违建拆除、防洪设施保护、水源涵养湿地治理、鱼塘整治、滩区迁建等防洪减灾、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作,助推黄河流域河道及湿地功能恢复。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审理的被告人刘某同非法采矿罪一案,刘某同未经批准擅自从黄河河道内非法抽取河砂2万多立方米,价值70余万元,郑州铁路运输法院给予其有期徒刑刑事处罚。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严格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依法审理生物多样性保护案件,强化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生态保护,维护黄河流域生态安全、生物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2022年,案件审理涉及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17364只、珍贵濒危野生植物7450株、耕地1350亩、林地6305亩,有效遏制了黄河流域生物多样性丧失和生态系统退化。
探索“线上+线下”巡回审判新模式
黄河流域涉及县、市、区众多,为方便流域内群众参与诉讼,减少异地审理带来的不便,郑铁两级法院坚持开展巡回审判,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以应对巡回审判中面临的新问题。在审理李某某等33人诉长垣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行政赔偿案件中,探索“巡回+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新型审判模式,法官到案发地开庭,当事人现场参加庭审,代理律师在异地通过互联网参与庭审,该模式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2022年,郑铁两级法院搭网络、走乡村、进田间,将一场场庭审“法治课”送到老百姓身边,全年共开展巡回审判328案,切实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有效解决“到庭难”问题。
构建高效司法协作机制
省际司法协作方面,为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整体保护,郑铁中院与山西省运城中院、陕西省渭南中院、三门峡中院,共同推动构建黄河流域(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省内司法协作方面,2022年3月,郑铁中院先后与许昌中院、平顶山中院、驻马店中院、南阳中院开展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座谈会,加强与非集中管辖法院在跨域立案、巡回审判、异地送达、协助执行、信访化解等方面的协调对接,同时总结个案协作经验,推动长效机制建设,形成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一体化工作机制。
郑报全媒体记者 鲁燕 通讯员 王达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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