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中,广东省政协委员邓静红围绕学前教育等话题,从“提门槛”“待遇保障”“强监督”等方面提出建议。她建言,学前教育需要更多优秀的人才,首先需要提高幼儿园的师资门槛,同时,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在编和非在编的幼师同工同酬,并对普惠性民办园教师给予从教津贴。
学前教育一直是人们热切关注的民生话题。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育儿理念的进步,人们对学前教育更有了数量与质量的双重期待。要满足人们对学前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不仅仅要“增量”,更需要“提质”。而要提高学前教育的质量,教师才是根本——没有好的幼儿教师,有再多的幼儿园、再充足的学位也是无济于事。
可是,好的幼儿教师不会“凭空而来”。当前的幼儿教师队伍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数量不够、素质不高,存在“无证上岗”等现象,造成这些现象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幼儿教师的待遇不高、行业吸引力低。因此,学前教育要吸引并留住更多的优秀人才,必须从切实改善幼儿教师待遇入手。
一方面,要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提高幼师待遇。例如,对于一些地方采用安排公益岗或劳务派遣等方式来补充幼儿园教职工,可通过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在编和非在编老师同工同酬。此外,针对一些民办园教师工资待遇偏低等问题,可以健全符合幼师职业特点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让民办幼师的劳动付出和收入相当,增强民办幼师工作的积极性,从而吸引更多优秀幼教人才。
另一方面,提高待遇不是一句口号,要有切实的利益保障,钱从何来?建立覆盖全学阶的生均拨款制度就是一条可行之策。如广东省拟安排230.85亿元,在落实现行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生均拨款制度的基础上,推动建立学前教育生均拨款制度和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其中,安排9亿元支持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
当然,提升幼儿教师待遇不可能一蹴而就,但也需要“小步快跑”,要用好政策激励,让人们看到切实的进步与改变,而不是一块块的“画饼”。持续增加学前教育投入,在教师补充、提升工资保障、改善福利待遇等方面强化机制保障,自然而然能吸引并留住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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