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毕节市委编办实施“四看法”工作举措,要求各县(区)通过存量盘活、编制挖潜、周转使用事业编制等方式,破解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保障难题。
一看年报学生教师“准确数”。各县(区)党委编办按照“一案一表”工作思路,锁定中小学校学生数,为精准核定教师编制数夯实基础。根据贵州省相关文件精神,市委编办结合实际制定《毕节市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和《毕节市各县(区)公办中小学校情况统计表》,各县(区)按照在校学生以同级教育部门提供的2021年1月公办中小学校最新数据为准,填报全县(区)小学、初中、高中在校学生数、教师编制数、接转特岗教师数。
二看对照核编标准“差额数”。各县(区)以《毕节市各县(区)公办中小学校情况统计表》锁定的学生数和教师编制数为基础,严格按照“小学师生比1:19、初中师生比1:13.5、高中1:12.5”核编比例核定全县(区)新的教师编制数,再计算全县(区)小学、初中、高中所缺教师编制数,确保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保障工作落实落细。
三看编制盘活挖潜“可补数”。各县(区)在全日制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外采取“严格管理核减编制、统筹调配盘活编制、借助改革精简编制、创新方式降低编制需求”等方法,统筹调剂精简压缩出事业编制和本级待分配事业编制优先调配到中小学。对在事业编制总量内通过存量盘活、编制挖潜等仍不能满足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需求、且无编制可用的县(区),可向上级机构编制部门申请周转使用事业编制。
四看周转编制方案“偿还数”。申请周转使用事业编制的县(区),按照“一转一还”工作思路,根据各地公办中小学校按标准核定编制所缺编制数为拟分配周转使用事业编制基数;3至5年以内自然减员的编制数大于或等于基本数,基本数则确定为周转使用事业编制数;3至5年以内自然减员的编制数小于基本数,由上级机构编制部门研究确定周转使用事业编制数标准并制定周转使用事业编制及归还方案。(记者 景应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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