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获悉,北京市的中招体检已于3月15日开始,将持续到4月30日止。北京教育考试院除提醒考生一些体检前后的注意事项外,要求考生家长为考生准备好口罩等必要防护用品。同时提醒考生如错过统一组织的体检时间,应及时向班主任或校医提出补检要求,由校医或班主任及时与本区保健所联系,约定在本区保健所的补检时间。
北京教育考试院介绍,经过体检,根据考生的身体状况可做出三种体检结论:
“合格”“合格,专业受限”和“不合格”。“合格”表明考生的身体状况符合普高及中等职业类学校(中专、技校、职高)各专业和工种的要求,考生可随意选择报考,不受任何限制(报考军校、警校须另参考军校、警校体检标准)。
“合格,专业受限”表明考生的身体状况具有《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二、有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不能录取的专业”中所列条款或“五、报考师范专业的补充规定”或“六、其他补充规定”中所列条款或《技工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执行细则》“二、执行细则”中所列条款;或《北京市技工学校部分专业(工种)试行体检标准》中的所列条款,考生不宜选报此条内所列的专业或工种。
“不合格”则表明考生的身体状况具有《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一、有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不能录取”中所列条款或《技工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执行细则》“一、标准”中所列条款或《北京市普通高中招生体检标准》“一、下列疾病者,普通高中不宜录取”中所列条款,这部分考生不宜选报中等职业类学校或普通高中。
考生在拿到体格检查结果后,应详细阅读全部内容,如果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认为与自己身体的实际情况不符,应在获悉体检结果一周之内,通过班主任或校医向本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提出复检要求。
招生学校在开学三个月内将对新生进行体格复查。不符合体检标准的,经有关部门批准,招生学校可以将新生退回。北京考试院提醒考生在体检时应实事求是,不要弄虚作假或存有侥幸心理,以免造成不良后果。(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樊未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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