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明确高考相关事宜。
《通知》指出,各地各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对考试招生重大事项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察,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层层压实安全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在深化考试招生改革方面,《通知》强调,要稳慎推进加分改革,严格落实加分考生资格信息公示制度及资格审核工作责任,严厉打击弄虚作假等违规违法行为,要深入实施“强基计划”,健全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将分类考试招生作为高职招生的主渠道。
在强化考试招生监督管理方面,《通知》提出,各地各校要科学编制招生计划,综合考虑高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和去年计划完成情况,合理安排高校分专业招生计划,重点向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和就业率高的专业倾斜。
在优化考试招生宣传服务方面,《通知》要求,坚持正确育人导向和正确教育政绩观。高考结束后,不公布高考试题和答案,相关试题和答案将在录取结束后提供给基层教研部门作为教研需要使用。只能将考生的高考成绩信息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投档高校,不得向考生所在中学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严禁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严禁出现类似“高考喜报”“一本上线率”等信息;严禁各地政府、学校、培训机构以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记者 黄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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