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好“五项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好中小学生手机、作业、读物、睡眠、体质等“五项管理”工作,再次明确管理目标、核心内容和工作要求,做到全覆盖、齐步走、常态化。
在作业管理方面,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不超过90分钟;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布置作业;鼓励学校系统化选编、改编、创编符合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提高针对性,避免机械无效作业。
在睡眠管理方面,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含午休)时间10小时,初中学生9小时,高中学生8小时;严格落实3个“中断机制”,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家长应督促按时就寝不熬夜,教师要加强分析和辅导,如有必要可调整作业内容和作业量。
在手机管理方面,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要落实“有限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做到禁止性和灵活性相统一,防止简单机械管理。
在读物管理方面,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在体质管理方面,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要求,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有条件的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确保不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让每位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
海南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长期抓、持续抓、经常抓,做到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要充分总结有效的工作做法,使其制度化,使日常教育教学管理常态化,建立起全面落实“五项管理”的长效机制。(记者 刘晓惠)
头条 22-01-21
头条 22-01-20
头条 22-01-20
头条 22-01-18
头条 22-01-17
头条 22-01-13
头条 22-01-11
头条 22-01-11
头条 22-01-06
头条 22-01-05
头条 22-01-05
头条 21-12-31
头条 21-12-31
头条 21-12-29
头条 21-12-27
头条 21-12-27
头条 21-12-23
头条 21-12-23
头条 21-12-22
头条 21-12-20
头条 21-12-17
头条 21-12-17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