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教育厅组成六个督查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教育“三违”(违规补课、违规收费、违规推销教辅材料)及搭车收费、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及有偿补课专项督查。
本次督查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覆盖全省所有设区市和赣江新区,每个设区市抽取2-3个(其中赣州市4-5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抽查3所中小学校(高中学校至少2所)和2—3家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不少于2家)。
此次督查重点做到三个“严查”:严查教育“三违”行为。重点督查是否组织非高三年级学生补课、高三年级是否按照规定时间补课、是否以暑期托管服务为名组织学生补课、是否违背学生自愿原则强制收取暑期托管费、设置的举报电话是否畅通等。严查教师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和有偿补课行为。重点督查是否存在组织有偿补课,或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家长委员会和他人等组织的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并从中获利。对群众反映问题及搭车收费问题进行严查。根据群众反映的相关线索,点线面结合,明察与暗访结合,推动相关问题整改成效。
江西省教育厅重申,对发生教育“三违”行为的学校和地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并根据相关规定依情节轻重严肃问责追责。对发生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和有偿补课行为的教师,视情节轻重,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直至撤销教师资格。(记者 徐光明)
头条 21-12-17
头条 21-12-17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09
头条 21-12-08
头条 21-12-07
头条 21-12-06
头条 21-11-30
头条 21-11-26
头条 21-11-25
头条 21-11-24
头条 21-11-23
头条 21-11-23
头条 21-11-23
头条 21-11-19
头条 21-11-19
头条 21-11-18
头条 21-11-18
头条 21-11-17
头条 21-11-16
头条 21-11-16
头条 21-11-15
头条 21-11-15
头条 21-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