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教育厅、省文明办、省总工会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甘肃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寒暑假托管服务的通知》,决定在全省开展寒暑假托管服务工作。
《通知》明确,寒暑假托管服务主要面向确有托管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优先满足平时家中无人照管的双职工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等群体需求,由学生家长自主自愿报名参加,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服务时间为寒暑假期(法定节假日除外),时段参照当地上下班时间,服务具体起始时间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确定。寒暑假托管服务以看护为主,确保学生能够得到充分休息。
《通知》要求,提供托管服务的机构应开放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各类资源设施,在做好看护的同时,合理提供一些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等服务,不得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各地要组织摸排、充分调研本地有寒暑假托管需求的学生数量、服务需求和资源条件,科学选定开展服务的机构,优先考虑交通便利、设施设备齐全的学校、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积极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场地资源为职工子女提供寒暑假托管服务。托管服务可动员招募优秀在职中小学教师、优秀大学生志愿者、社会专业人士、退休教职工、热心家长参与。对志愿参与托管服务的教师要统筹合理安排参与托管服务的时间,保障教师权益,既要保障教师寒暑假必要的休息时间,也要给教师参与寒暑假教研、培训留出时间,并将志愿服务表现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同时,要积极引导家长重视、关心孩子假期生活,尽量抽出时间,加强亲子陪伴、交流互动,使孩子的假期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通知》指出,学生寒暑假托管服务是社会、家庭、学校等多方的共同责任。各地要统筹辖区内各类资源,充分调动学校、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系统资源,广泛发动社区、街道、乡镇、村委会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共同参与,统筹力量共同推进。(记者 郑芃生 通讯员 马绮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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