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深圳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印发《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我市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秋季开学时间为9月1日(高三年级为8月10日),所有师生员工开学前14天需返回居住地,其中从外省返深的师生员工,抵深后48小时内需进行核酸检测。
《通知》指出,学校要精准掌握所有师生员工在秋季开学返校前14天内的行踪和健康状况,引导师生员工减少外出与聚集,开展自我健康管理。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推迟返校,待所在地区风险等级降到低风险后或按防控要求健康管理后返校。开学前面向师生员工开展“一日常规”等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做到应知应会。确有特殊情况未能在开学前14天返校的师生员工,学校应将相关名单报送辖区卫健部门,由其审核决定相关人员返校时间。开学前一周,各区专班要严格对照教育部三条标准,逐校检查开学准备工作落实情况,评估审批辖区学校是否具备开学条件。市工作专班将以“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区各学校进行抽查。
开学后,根据疫情发展形势,校园实行相对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不能进入校园,快递、包裹一律进行无接触配送,禁止外卖进入校园。师生员工应随身备好口罩,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在校园内可不戴口罩。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学校可开展正常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走班教学、体育课接触性活动、游泳课开放、图书馆及功能室开放等)。原则上不组织室内大型集体活动。(首席记者 姚卓文)
头条 21-12-17
头条 21-12-17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09
头条 21-12-08
头条 21-12-07
头条 21-12-06
头条 21-11-30
头条 21-11-26
头条 21-11-25
头条 21-11-24
头条 21-11-23
头条 21-11-23
头条 21-11-23
头条 21-11-19
头条 21-11-19
头条 21-11-18
头条 21-11-18
头条 21-11-17
头条 21-11-16
头条 21-11-16
头条 21-11-15
头条 21-11-15
头条 21-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