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实施方案》出台

时间:2021-11-23 10:34:26 来源: 中国教育新闻网


为解决优质教育资源不衡不充分问题,整体提升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青岛市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今天正式出台。《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时间表”“路线图”,力争到2023年,30%区(市)达到国家评估认定标准;到2025年,所有区(市)达到国家评估认定标准。同时提出了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建设、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和增强教育保障能力等“四大任务”。

根据《实施方案》,未来青岛将重点加强城镇居住区尤其是主城区热点区域、教育配套设施相对薄弱区域义务教育设施规划建设,到2025年,全面消除大班额和大规模学校;“十四五”期间,均每年新建、改扩建不少于20所中小学校。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各区(市)每年推动25%以上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场馆面积及音乐、美术教室等未达标学校达标。实现学校网络教学环境全覆盖,市级信息技术融合优质课评比农村教师参评比例不低于30%。

在均衡配置师资方面,重点推进骨干教师校际间和县域内城乡之间、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交流,加大乡村学校、薄弱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力度。提高新招聘教师学历门槛,强化教师培训经费投入保障。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待遇,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均工资收入水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均工资收入水,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各项待遇落实到位。

为深化课程与教学改革,将建立教学示范与帮扶制度,推动城乡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推进集团化办学,到2025年,至少建成优质教育集团30个,核心校与成员校间管理互通、师资共配、研训互动、文化同建、资源共享和质量共提。提高学校治理水,畅通市、区(市)、学校三级联动家校沟通渠道,实施乡村家庭教育质量提升支持计划。

同时,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健全留守儿童、随迁子女、残疾儿童等群体就学保障体系。规范办学行为,加强中小学“五项管理”,落实“双减”工作要求,实现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学科类培训机构数量每年递减,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控制在规定比例。落实经费保障,确保教育经费投入两个“只增不减”。

《方案》规定,把创建工作纳入对区(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对重点突出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建立奖惩机制,对今后3年内通过国家、省评估认定的区(市)给予奖补,对创建工作滞后、不作为、督导反馈问题整改不力以及弄虚作假的区(市),按照《教育督导问责办法》进行通报、约谈和问责。(记者 孙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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