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青岛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指导意见》开始实施,规定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建立教师师德考核正负面清单,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出现10类负面清单行为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认定师德考核为“不合格”。
据了解,2021年是青岛教育师德师风建设年。该指导意见是青岛市教育局在2020年出台《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和《青岛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有偿补课及收受礼品礼金等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最终形成的,以确保将师德要求落到实处,巩固师德师风建设成果。
师德“一票否决”的10类负面清单行为包括: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的,产生明显负面社会影响的;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违反相关规定,以侮辱、歧视、孤立等方式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对学生实施猥亵、性骚扰行为或者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的;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的;组织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个人利益的;组织、参与、推荐或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种形式的有偿补课的,等等。(记者 孙军)
青岛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副局长姜元韶告诉记者,该意见首次形成相对完整的师德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把师德师风作为独立考核项目。同时,明确了师德考核要求、程序、等次、结果使用等内容,将师德考核与绩效考核有机衔接,教师师德考核结果直接与本人学年度考核结果挂钩,作为教师资格定期登记、职务评审、岗位聘任、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奖励等重要依据,师德考核等次为优秀的,学年度考核方可评为优秀等次,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学年度考核应定为不合格。对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应给予相应处分,按规定撤消教师资格,直至解聘。
头条 2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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