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教育评价改革和“双减”工作重要部署,结合各学段特点,制定了普通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日常教学基本规范,围绕备课、上课、作业、辅导、评价、教研六个维度提出规范要求。
《意见》明确,各地各校可根据《福建省普通中小学日常教学基本规范(试行)》制定实施细则。要求各地采取集中培训、视频培训等形式开展专题培训,将教学常规纳入各级各类教育行政干部、校长和教师综合培训重要内容。加强新教师培训,帮助新教师尽快熟悉教学常规内容和要求,提高教学管理和教学业务能力水平。
《意见》强调,各地各校要把落实教学常规工作同落实中小学“双减”和“五项管理”有关要求结合起来,加强正向引导,坚决防止学生学业负担过重。要把落实教学常规工作与推动不同学段间衔接结合起来,注重幼小、小初、初高中的衔接,实现学段纵向有序衔接、学科横向有机融合。要把落实教学常规与推进教学改革结合起来,鼓励探索跨学科教学,整合不同学科的内容、方法和育人功能,逐步实现学科融合渗透,为学生多角度观察、多维度探究创造条件。(记者 焦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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