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召开“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成效暨公布2020年度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结果”新闻发布会,通报2020年度当地市县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结果,对评价结果优秀的市县,给予1000万—1500万元经费奖励。
会议通报,广西按照2020年评价办法,对评价结果排第一名的青秀区给予经费奖励1500万元,对第二名的横州市及并列第三名的兴宁区、良庆区、邕宁区、鱼峰区给予经费奖励1000万元,目前所有经费全部发放到位。同时,在2022年度安排教育项目经费时,对评价结果排在前三名的南宁市(优秀)、柳州市(优秀)、北海市(称职)分别奖励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
近年来,广西强化改革督导体制,形成了多方联动、运转高效的教育督导新格局。2021年3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督导规定》正式颁布实施,区内各级教育督导委员会将成员单位由原来的14个部门扩增至20多个部门,组建了一支“自治区—市—县—责任区”四级联动、兼职为主、专兼结合、规模为8500余人的督导队伍,全区大部分设区市专门设立了总督学、副总督学职位。
广西教育督导部门建立奖先罚后制度,完善通报约谈机制,并严肃规范问责机制。设立了市县政府履职年度评价专项奖励经费、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奖励经费,对工作突出、创先争优的市县给予经费支持。对年度履职评价结果为“不称职”的市县暂停安排下一年度教育建设经费。2021年,针对各地推进各项教育工作滞后、政策执行不力等问题,共约谈、通报、印发督办通知或提醒函25次,建议纪委监察部门问责党员干部20人。
根据市县自评、自治区复核,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督导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审定,2020年,广西14个设区市、111个县(市、区)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结果为:全区共有两个市及68个县(市、区)2020年度评价结果为优秀;有6个市及34个县(市、区)年度评价结果为称职;有6个市及9个县(市、区)年度评价结果为基本称职等次,没有不称职的单位。(记者 欧金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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