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委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全面加强党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引领广大福建少年儿童努力成长为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福建提出,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各级党委负责同志担任同级少工委名誉主任,各级政府明确一名负责同志联系少先队工作。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少先队工作汇报。在各级青年工作联席会议中增设少先队专题,研究解决少先队工作具体问题。少先队工作在各级共青团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中的分值和权重不低于20%。各级团委年度预算安排原则上不低于25%、团费不低于20%用于支持少先队工作。
要将少先队工作纳入中小学教育督导评估和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指标,重点督导少先队队室建设、课程设置、课程用书、辅导员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在中小学党建督导考核中作为单列内容,分值不少于10%。在中小学校全面建立少工委,由党组织书记或政治面貌为党员的校长担任少工委主任。
福建明确,通过少先队活动课、主题队会、研学实践等形式,推动“红领巾爱学习”“习爷爷教导记心中”等学习宣传活动全覆盖;成立省、市、县三级“红领巾巡讲团”,用好福建红色教育资源,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要将少先队活动作为国家规定的必修活动课落实好,小学一年级至初中二年级每周安排一课时,可在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中统筹安排等。
在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方面,福建提出,建设“专业辅导员+校外辅导员”的基本工作队伍,为少先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人才支撑。大、中队辅导员年度考核纳入学校教师年度考核。畅通少先队辅导员职称晋升通道,鼓励在中小学校设立专职少先队辅导员岗位,可由思政课教师担任。在各级教科院、教育学院等设立少先队学科教研员,将其纳入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培养、评优评职范畴。(记者 黄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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