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普爱思晚间发布公告称,停牌期间,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莎普爱思主要产品滴眼液有关事宜的问询函》和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关注函》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中介机构等各方进行认真分析并逐项落实,积极推进相关回复工作。鉴于对《问询函》和《关注函》相关事宜的回复需要进行进一步的补充、核实、完善,无法按期于2017年12月13日前完成相关回复。
莎普爱思表示,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和完整,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浙江证监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上述《问询函》和《关注函》;延期回复期间,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完成《问询函》和《关注函》回复并披露后,及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在此之前,莎普爱思于2017年12月6日晚间获悉《总局关于莎普爱思滴眼液有关事宜的通知》,因相关事项待核实,紧急申请2017年12月7日全天停牌;2017年12月7日下午,莎普爱思收到浙江省食药监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莎普爱思滴眼液有关事宜的通知》文件。莎普爱思称获悉国家食药监总局上述通知以及收到浙江省食药监局上述文件后,立即对公司目前所面临的情况进行初步评估,因相关事项需要进一步核实,相关工作和具体措施待落实,申请自2017年12月8日起继续停牌。
2017年12月8日,莎普爱思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莎普爱思主要产品滴眼液有关事宜的问询函》和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关注函》。
头条 2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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