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亿上限的增持计划实现额为0 纳川股份实控人陈志江收监管函

时间:2020-04-22 15:33:14 来源: 中国经济网


公司去年曾因信披违规收警示函

一般情况下,上市公司获得重要股东增持,都是彰显了股东对公司未来发展和业绩预期的坚定信心。但实际上,近年来上市公司大股东增持违约的情况频现,或延期或搁浅,增持变成“画饼充饥”的资本游戏,变成戏弄投资者的欺诈手段,只是虚晃一枪。

4月21日,深交所下发了关于对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志江的监管函,原因是陈志江1亿上限的增持计划实现额为0。

回溯到2018 年 8 月 2 日,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川股份”)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陈志江作为纳川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计划自公告日起 6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 5000 万元且不高于 1 亿元。

到了2019 年 1 月 7 日,纳川股份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变更的公告》,陈志江原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变更为自 2019 年8月1日起6个月内,上述事项经纳川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时间到了2020 年 2 月 4 日,纳川股份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完成增持计划的公告》,截至实施期限届满,陈志江实际增持公司股份 0 股,增持金额 0 元,未实施相应的增持计划。

是不是熟悉的套路,熟悉的方式,和讯网在今年315特别策划中对众多方式都做了详细的报道《315特稿丨虚假增持套路深:大股东"忽悠式"增持频频发生,实控人增持爽约屡见不鲜,高管增持承诺成空话放股民鸽子》。

陈志江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2.11 条、第 11.11.1 条,《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 4.1.4 条的规定。请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资料显示,纳川股份主要业务有塑料管道是塑料加工行业当中的一个重要分类,运用塑料挤出成型、注塑成型、钢塑复合等加工技术,由高分子聚合物及相关复合材料加工、生产而成。

4月10日纳川股份发布2020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公告显示,报告期内预计盈利250万元至43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7.68%至27.21%。

据了解,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年度经营计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营业收入对比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受疫情影响,投资收益对比上年同期上升,主要是公司旗下参股公司启源纳川归还贷款财务费用大幅下降净利润增加。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总体稳定,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同向下降。

值得一提的是,纳川股份去年12月曾因信披违规收警示函。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关于对陈志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纳川股份延期披露重大事件进展,信息披露不及时;2018年业绩预告与业绩快报披露不当, 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多计净利润884.85万元。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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