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内调动工作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时间:2020-06-02 11:29:58 来源: 银行信息港


【昆山:市内调动工作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网友提问:工作换了,能不能把以前缴纳的公积金提取出来呢?

据悉《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说明,职工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支付租赁自住住房房租的;经有权部门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保边缘困难救助对象和特困职工救助对象的;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下岗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的;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不在本市或者户口迁出本市的;经公积金管委会决定的其他情况,如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该市民换工作,但在昆山市内并没有终止劳动关系,不符合上述条件,所以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网站简介 网站团队 本网动态 友情链接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Copyright© 2014-2020 中原网视台(www.hnmdtv.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