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13日对外公布《关于保险资金财务性股权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宣布取消保险资金财务性股权投资的行业限制,通过“负面清单+正面引导”机制,提升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股权投资具有长期性、抗经济周期能力强等特点,与传统投资资产的相关性弱,和保险资金期限长、追求长期收益的特点相一致。据官方统计,截至2020年9月末,保险资金通过股权直接投资、股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基金等方式,投资企业股权规模2万亿元人民币,占保险资金运用余额的10%,成为金融业可提供股权性资本的主要机构投资者。
为加大保险资金对实体经济股权融资支持力度,提升社会直接融资比重,此次《通知》取消了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限于保险类企业、非保险类金融企业和与保险业务相关的养老、医疗等特定企业要求,允许保险机构自主选择投资行业范围,扩大保险资金股权投资选择面。
《通知》还提出建立财务性股权投资负面清单,禁止保险资金投资存在不具有稳定现金流回报预期和确定的分红制度、最近三年发生重大违约事件等十类情形的企业,同时鼓励保险资金开展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项目。明确资金性质要求,允许保险机构运用自有资金和责任准备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
在加强风险控制方面,《通知》要求保险机构承担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的主体责任,完善股权投资管理制度,加强股权投资管理能力建设,审慎开展投资运作,不得利用股权投资开展内幕交易或利益输送。
银保监会称,保险资金开展的股权投资在满足行业资产配置需要、分散投资风险的同时,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现代产业体系发展提供了长期稳定资金,促进了产业整合和优化升级。下一步,该机构将完善保险资金股权投资监管政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保险资金对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和科技企业的股权融资支持。(记者 王恩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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