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部18日公布,除用于支持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部分外,新增专项债券已基本发行完毕。
2020年,全国人大批准安排新增专项债券额度3.75万亿元(人民币,下同)。财政部介绍,经国务院批准,近期已下达用于支持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的新增专项债券额度,目前分地区额度已全部下达。截至10月31日,全国地方新增专项债券发行35466亿元,除用于支持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部分外,发行进度99.9%。报经国务院批准,11月11日,先行下达新增专项债券额度2000亿元,用于支持化解中小银行风险。
财政部表示,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良好,使用进度快,投向重点领域和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发挥了资本金带动作用。截至10月31日,已发行的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已支出3.06万亿元,占发行规模的86%。重点用于国务院确定的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民生服务、冷链物流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七大领域,并积极支持“两新一重”、公共卫生设施建设中符合条件的项目。重点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和海南自贸港建设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
与此同时,合理扩大专项债券作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资本金范围,并将各地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规模占比从20%提高至25%。各地已有超3000亿元专项债券用作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资本金,发挥“四两拨千斤”的带动作用。(记者 赵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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