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1月起,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0.8%降至9.8%,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缴费负担。
今天,北京市医疗保障局介绍,该局与市财政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的通知》(京医保发﹝2021﹞1号)。
此前,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0.8%。费率调整后,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9.8%,较之前降低1个百分点,预计每年可减轻用人单位负担约110亿元。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表示,这次费率调整是落实“六保”“六稳”的具体举措,有助于稳企业保就业,优化本市营商环境。同时,确保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待遇不降低、医疗保障制度平稳运行。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市1月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在2月份进行征收,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需在2月份征缴期内按时足额缴纳上月基本医疗保险费,确保参保人员待遇享受不受影响。(记者 杜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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