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新增15个省份为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省份 附试点省份名单

时间:2021-02-03 09:44:10 来源: 中国新闻网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近日,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新增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省份名单的通知》,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 财政部关于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审核,决定新增山西等15个省份为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省份。自2021年2月1日起,开展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运行工作。

:新增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省份名单

1.山西省

2.内蒙古自治区

3.辽宁省

4.吉林省

5.黑龙江省

6.福建省

7.江西省

8.山东省

9.湖北省

10.广西壮族自治区

11.海南省

12.陕西省

13.青海省

14.宁夏回族自治区

1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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