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召开的中国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草案)》(下称条例草案),为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和促进公平竞争提供法治保障。这份文件推出的“连环招”,被认为将令广大企业生意更好做,助其“进得来、退得出、活得好”。
近年来,通过推进商事制度等改革,中国市场主体数量在“十三五”期间新增6000多万户,增强了经济活力和韧性,促进了大量就业。有好的做法,就要推而广之。此次会议提出,要深化“放管服”改革,把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尤其要完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这一基础性制度。
“企业开办便利度”是衡量一个国家营商环境水平的重要指标。近年来,有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采取有效措施,简环节、减时间,中国企业开办便利度不断提升,便利化水平进入国际先进行列,部分城市相关指标已全球领先。
世界银行2020年发布的一份专题报告显示,全世界只有少数几个城市开办企业几乎是免费,北京便是其中之一。在北京开办企业需走完的流程和时间,也短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
为了进一步给市场主体减负,让登记工作麻烦少一点、体验好一点、效率高一点,此次条例草案要求提升登记便利度,包括推行当场办、一次办、限时办、网上办、异地可办等。与此同时,申请材料和登记环节也将进一步精简。例如,登记机关能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获取的相关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
市场主体进得来,也要能退得出,这样才有利于市场公平竞争。为解决企业反映的“注销难”问题,进一步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相关部门此前已开始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完善简易注销制度,方便企业退出市场。
此次条例草案提出,为推动解决“注销难”,明确规定市场主体未发生或已清偿债权债务、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应缴税款等,书面承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按规定公示的,可按简易程序办理注销,其中个体工商户无需公示。专家认为,此举将有助于提升市场主体自我更新能力;对简易注销门槛进行明确,也更便于有关方面依法依规办理。
在疫情特殊形势下,市场主体要想“活得好”,首先得“活下来”。中国官方对此亦不断动脑筋、出新招。
去年11月公布的《关于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收集转办部分意见建议情况的通报》提及,部分督查组反映,市场监管部门对连续两个年度未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很多企业因短期经营困难暂时歇业,但仍有意愿继续经营,而企业一旦被吊销营业执照,其法定代表人再次创业会遇到障碍。
这份通报建议,对未按规定报送年报的企业设立“休眠期”,合理设置休眠条件和程序,承认休眠期间企业合法存续地位,保证企业经营资格和主体资格的连续性。
此次条例草案明确,为降低市场主体维持成本,设立歇业制度。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并向登记机关备案,歇业最长不得超过3年。
中泰证券研究所政策组负责人、首席分析师杨畅表示,相关施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中小企业当期现金流压力,帮助企业渡过短期冲击。这也意味着,符合条件的受困企业将获得按下“暂停键”喘口气的机会,保住市场主体资格,积累资本重振旗鼓。
以更宏观的视角看,借助这些新措施、新办法,更多市场主体在冲击中活下来,也将有助于稳定就业,促进中国经济平稳发展,实现“留得青山”和“青山常在”,在盎然生机中赢得未来。(记者 王恩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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