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日前发布消息称,拟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则(以下统称“业务规则”)进行修订,自即日起至9月5日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据介绍,科创板、创业板市场化发行承销机制运行两年来,新股发行总体平稳有序,实践中出现部分网下投资者重策略轻研究,为博入围“抱团报价”,干扰发行秩序等新情况新问题。对此,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兼顾注册制下新股发行的公平性与效率,沪深交易所拟优化调整部分科创板、创业板股票发行定价机制,为投资者规范参与网下询价报价创造有利条件,促进买卖双方博弈均衡,同步加强发行承销过程监管,进一步形成新股发行市场良好生态。
据介绍,本次业务规则修订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调整最高报价剔除比例。最高报价剔除比例由“不低于10%”调整为“不超过3%”。二是取消新股发行定价与申购安排、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次数挂钩的要求。三是强化报价行为监管。进一步明确网下投资者参与新股询价报价的规范性要求,并将可能出现的违规情形纳入自律监管范围。在发行承销业务或者询价报价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的,交易所将相关线索上报中国证监会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沪深交易所表示,将做好相关反馈意见的收集评估和吸收采纳工作,及时修订完善科创板、创业板股票发行承销业务规则。
头条 2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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