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9月份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综合司副司长李慧,就业司副司长常铁威,价格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彭绍宗出席发布会,就经济发展态势、宏观政策跨周期调节、大宗商品储备投放、稳定和促进居民增收、有效扩大消费、促进新型消费发展、电价改革、猪肉价格走势以及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答记者问
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记者:7月、8月份投资、消费等主要经济指标增速放缓,PMI出现下滑,显示我国经济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请问发展改革委对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经济走势怎么看待?
李慧:昨天统计局公布了8月份经济数据,市场各方面都比较关注。近期我国部分地区出现了疫情、洪涝灾害,而7、8月份本身就是暑期消费旺季,旅游住宿、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一些接触型聚集型行业不同程度出现回落,部分消费领域和服务业增长有所放缓,部分地方投资进度也受到一定影响。
可以说,近期我国经济指标同比增速出现一定波动,主要受到基数效应、疫情灾情以及一些结构性、周期性因素影响,从累计增速和两年平均增速看,我国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大体保持稳定。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生产继续增长。前8个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3.1%,两年平均增长6.6%,其中制造业同比增长14%;前7个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同比增长57.3%,两年平均增长20.2%。前8个月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增长17.7%,两年平均增长6.2%。二是需求基本平稳。前8个月投资同比增长8.9%,两年平均增长4%;其中制造业投资同比增长15.7%,民间投资增长11.5%。前8个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8.1%,两年平均增长3.9%;尽管8月当月消费同比仅增长2.5%,但主要是受疫情、汛情等短期扰动因素影响,大家可以看到餐饮收入同比下降4.5%。外贸进出口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前8个月以人民币计价的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23.7%,其中出口增长23.2%。三是就业物价总体稳定。居民消费价格(CPI)温和上涨,前8个月同比上涨0.6%,涨幅与前7个月持平。全国城镇新增就业实现938万人,较去年同期多增157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85.3%;8月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1%,与上月持平。
与此同时,经济运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在工作中积极有效应对。最近这段时间,通过实时监测调度,我们看到,前期受到疫情、汛情等影响的地区正在恢复发展,随着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效果继续显现,“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陆续启动建设,要素保障不断增强,堵点卡点加快打通,市场循环进一步畅通,我国经济将继续保持恢复发展态势。尽管在基数效应作用下,一些月份部分指标增幅可能会出现波动,但两年平均增速将总体保持稳定,我们有信心、有能力、有条件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
经济参考报记者:今年上半年的全国居民收入扣除价格因素后,两年平均实际增长5.2%,略低于同期5.3%的经济增速。7月份以来,受国内汛情和各地散发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行业恢复延迟,这会对全年居民收入增长造成多大影响,今后在稳定和促进居民增收方面有哪些政策安排?
常铁威:今年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17642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12.6%,两年平均的名义增速和实际增速都比一季度有所加快,呈现出三个特征:
第一个特征是城乡居民增收的基础还比较稳固。今年以来,城镇调查失业率一直运行在5.5%以下的调控目标范围之内,总体走势是稳中趋降。1—8月全国城镇新增就业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85.3%,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规模恢复到2019年同期水平,市场活力回升,经营活动恢复,为居民增收特别是工资性和经营性收入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二个特征是保障的力度在不断加大。各地加强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及时做好社会救济和临时救助,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社会救济和补助、人均政策性生活补贴均有较大增长,带动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同比增长9.0%,两年平均增长8.6%,高于2019年同期增速。
第三个特征是收入分配的结构继续优化。上半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比上年同期缩小0.07。
同时我们也注意到,7月份以来部分地区出现汛情和散发疫情,这对部分地区和部分行业生产经营进而居民增收造成一定影响。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抓好“三个重点”,着力稳定和促进居民增收。
第一个重点是促进就业。贯彻落实好《“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强化创业带动,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政策,努力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以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带动劳动者增收。
第二个重点是优化收入分配结构。要健全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完善要素参与分配机制,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推动更多低收入人群迈入中等收入行列。
第三个重点是强化困难群体帮扶。健全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和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制度,健全临时救助政策措施,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指出,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对共同富裕问题的研究,制定促进共同富裕行动纲要,推动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切实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和实际消费水平。
中国战略新兴产业记者:我们注意到,5月份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围绕实现双碳目标密集出台电价改革措施,得到各方面高度关注、积极评价。能否介绍一下加快推进电价改革的情况,还将推出哪些改革措施?
彭绍宗: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今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快推进电价改革,创新抽水蓄能价格机制、出台新能源平价上网政策、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机制、实施更严格的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制度。这4大重点改革措施的出台,正如刚才记者朋友说的,得到各方面高度关注、积极评价。
一是创新抽水蓄能价格机制。明确以竞争性方式形成抽水蓄能电量电价,将容量电费纳入输配电价回收,同时强化与电力市场建设发展的衔接,释放出清晰强烈的价格信号,给投资者吃下“定心丸”,为抽水蓄能加快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二是出台新能源平价上网政策。明确从今年开始新建风电、光伏发电进入平价上网阶段,今年执行燃煤发电基准价,能保障新建项目实现较好收益,将有力推动新能源产业加快发展。
三是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机制。对电力系统峰谷差超过40%的地方,明确峰段电价、谷段电价之比原则上不低于4:1,还要求各地建立尖峰电价机制,在高峰电价基础上对尖峰电价进一步加价20%。这就能充分发挥电价信号作用,引导电力用户削峰填谷,促进新能源消纳,推进储能在更大空间上发展,对保障用电高峰电力稳定供应、提升电力系统整体利用效率将发挥重要作用。
四是实施更严格的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制度。2025年前,对电解铝行业,分三步提高能效水平要求,对达不到要求企业的用电实行累进加价,向电解铝这个年耗电量超过5000亿度的高耗能行业发出明确警示信号,持续倒逼企业节能增效、降低碳排放。
加快推进电价改革,是我委贯彻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上述近期出台的一系列电价改革措施,对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这些电价改革措施将有效拉动抽水蓄能、风电光伏、新型储能建设和电解铝行业节能技改等领域的投资,今后几年预计可带动上下游产业新增社会投资数万亿元,对经济平稳运行的作用也将逐渐显现。例如,新的抽水蓄能价格政策将引导“十四五”时期抽水蓄能新开工建设规模可能超过1亿千瓦,考虑上下游产业,将带动新增社会投资规模超过1万亿元。
下一步,我委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部署,围绕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持续深化电价改革。上半年出台的“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行动方案已对今后一段时期的电价改革工作作出了总体安排。近期,新的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已完成公开征求意见程序,即将出台。我们还正在加快研究健全绿色电价体系、完善核电价格形成机制、深化目录销售电价改革等措施,将抓紧完善政策并推动落实,进一步发挥电价信号和杠杆作用,优化电力资源配置,服务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请大家继续关心和支持价格改革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上海证券报记者:从昨天刚刚发布的数据来看,消费增速较低。特别是疫情影响下,7、8月份部分地区餐饮、旅游等领域消费受冲击较大。请问,应该怎么看待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消费形势?未来如何有效地扩大消费,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常铁威:对于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消费形势,可以用三句话来概括。一是总体稳步恢复,二是短期局部承压,三是长期稳定向好。1—8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8.1%,仍保持两位数较快增长。即便是受疫情等影响较大的7、8月份,大部分限额以上单位商品类别零售额仍保持增长,网上零售额、快递业务量也快速增长。同时,近期消费增速有所放缓,主要是受汛情、疫情双影响,部分地区的住宿餐饮、文化旅游这些聚集性、流动性、接触性消费受到冲击,8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2.5%,较上月下降6.0个百分点。但是目前看这些冲击还是暂时性、局部性的,总体上还在可控范围。后期随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和促消费政策进一步发力,消费将继续保持恢复性增长。从长期看,我国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快速发展,这里面也孕育着巨大的消费潜力和升级需求,将有力支撑消费总量扩大和质量改善。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充分发挥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与有关部门一道,统筹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个环节,考虑不同领域、不同层次、不同群体消费发展需求,系统全面促进消费供给体系、需求结构、流通网络和发展环境提质升级。有六个方面重点举措:
一是提质量,优化消费供给。推动打造高质量消费供给体系,引导企业增加性价比高的商品和服务供给,充分满足居民个性化多元化消费需求。
二是强能力,增强消费意愿。增加居民收入与减负并举,着力促进低收入群体增收,制定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实施方案,稳步提升居民消费倾向和能力。
三是拓空间,挖掘消费潜力。要聚焦重点领域,提升传统消费,发展新型消费,扩大服务消费,拓展县乡消费,增加公共消费,加快培育更多消费新增长点。
四是促改革,激发消费活力。有序取消一些行政性限制消费购买的规定,放宽服务消费领域市场准入,打通堵点,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同时,增加科学柔性管理,保障好人民群众基本消费活动。
五是补短板,夯实消费基础。加强消费基础设施和服务保障能力建设,完善城乡融合消费网络,培育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加快布局区域消费中心,加快贯通县乡村的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
六是优监管,改善消费环境。加强消费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维权机制,规范市场秩序,强化质量监管,确保消费者安全放心舒心消费。
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记者: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做好宏观政策跨周期调节”,请问如何理解“跨周期调节”?下一步会如何进行跨周期调节?
李慧:7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做好宏观政策跨周期调节。8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加强跨周期调节也提出了明确要求。
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错综复杂,做好宏观政策跨周期调节意义重大。由于受疫情影响,去年我国季度间经济增速波动较大,在今年形成基数效应,需要跨周期调节防止增速大幅波动,使两年平均增速、环比增速尽可能平稳并保持在合理区间。去年为应对疫情冲击,很多国家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再次实施宽松的财政货币政策,而且规模和力度比以前更大。所以为应对国际宏观政策周期变化,我国也要主动谋划、未雨绸缪,制定好宏观政策。同时,为有效应对国内外重大风险挑战,政策调节要增强前瞻性和有效性,注重保持合理政策空间,加强政策预研储备,保持经济中长期平稳健康运行。
下一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密切跟踪经济走势变化,继续加强跨周期调节,统筹做好今明两年以及今年三四季度政策设计和衔接,及时出台必要政策措施,夯实经济稳定恢复发展的基础,防止出现大的起落,避免短期波动影响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一是加大宏观政策落实力度。我们要进一步提升财政政策效能,加快全年3.65万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进度,推进重大工程、基本民生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灵活精准开展流动性调节,助力中小企业和困难行业恢复发展。
二是充分挖掘国内市场潜力。发挥好“十四五”规划《纲要》102项重大工程项目的牵引带动作用,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加快已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执行进度,加大项目建设推进力度。积极释放消费潜力,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为正常出行和消费创造条件。
三是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落实好新增3000亿元支小再贷款额度政策,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贷款。继续开展清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专项行动。研究和适时出台部分惠企政策到期后的接续政策,提高应对困难挑战的能力。
中国证券报记者:近期猪肉价格低位运行,请问国家采取哪些措施稳定猪肉价格,如何看待后期猪肉价格走势?
彭绍宗:国家高度重视生猪和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针对生猪价格持续偏低的情况,7月份我委会同商务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挂牌收储5万吨猪肉储备,近日已启动年内第二轮收储工作,此轮收储持续时间会更长、规模会更大,第二轮第一批收储工作即将开始。同时,我委积极督促指导各地同步收储,形成调控合力。据初步统计,17个省份已开展或启动收储工作,其他地方也将在四季度开展收储,各地收储总数量明显增加,力度明显加大。
未来几个月,随着收储“托市”效果逐步显现,叠加秋冬季和两节猪肉消费趋旺、需求增加,生猪价格可能会逐步有所回升。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密切跟踪监测能繁母猪补栏、生猪存栏出栏变化与猪肉价格走势,加强分析研判;并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采取进口调节等跨周期措施,促进生猪市场平稳运行。
当前,生猪价格水平整体较低,建议有关屠宰企业、肉类食品加工企业等抓住有利时机,及时补充库存;建议养殖场(户)合理安排生产经营,做好预判决策,将生猪产能保持在合理水平。
第一财经电视记者: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储备局近期多次投放了铜铝锌等大宗商品,请问目前实施效果如何?下一步投放还有什么考虑?
李慧: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做好大宗商品保供稳价工作部署,为缓解企业原材料成本压力,发挥储备市场调节作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于9月1日投放了第三批国家储备铜铝锌,共计15万吨,截至目前,三批累计投放铜铝锌42万吨。
市场各方对投放储备反映热烈,认为稳定了市场预期,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铜铝锌价格上涨势头,彰显了国家开展大宗商品市场调节的决心;通过网络公开竞价和相关规则设计,广大中小加工制造业企业得以充分参与,并以略低于市场水平的价格购进原材料,切实获得了实惠。在第二、第三批投放中,河南等受灾严重地区下游加工企业成交占相当比例,对纾解灾情冲击影响也有所帮助。
目前,铜铝锌等价格仍维持高位运行,行业企业对于大宗商品保供稳价有较强期待。下一步,我们将密切跟踪监测市场价格走势、供需形势变化,继续向市场投放国家储备,以缓解行业供需矛盾,引导价格合理回归。
时代周报记者:疫情加速了以线上线下融合为主要特征的新型消费发展。去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并由国务院发布了新型消费专项政策文件,此后有关部门和地方又陆续发布了实施方案和行动计划。请问这些政策举措对促进新型消费发展起到了什么作用?下一步如何加大力度促进新型消费持续健康发展?
常铁威:由于疫情影响,传统消费受到抑制,但各种新型消费业态加快扩容,线上消费逆势增长,这保障了居民日常生活需要、促进了经济企稳回升。在这样的背景下,前期一系列政策措施陆续出台,对新型消费的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促进新型消费政策体系初步形成。去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并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对发展新型消费作出系统部署。今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28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加快培育新型消费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实化深化了政策措施。此后,20多个省份和计划单列市陆续出台了促进新型消费发展的意见、实施方案、行动计划等。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中央顶层设计、各部门各地区统筹推动、市场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是痛点难点卡点逐步破除,市场主体活力得到有效激发。5G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加快融合发展,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进一步健全,一些社会反映强烈、长期未能解决的问题正在逐步实现突破。比如,出台专门政策引导支付行业降低支付手续费,预计每年将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减少手续费支出240亿元;又比如,发布具体指导意见,推动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再比如,在政策引导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下,一些互联网平台正在逐步优化中小企业商户和个人利用平台经营的抽成、佣金等费用。
三是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消费者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制定出台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加大对互联网等重点领域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的监管执法力度,出台了农产品电商、跨境电子商务、冷链物流、智能信包箱等一批重要急需国家标准。
总的来看,各类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线上线下消费正在双向加速融合。“十三五”期间,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由2015年的10.8%上升到2020年的24.9%。特别是去年在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大背景下,全国网上零售额增速高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14.8个百分点,今年1—8月同比增长了19.7%。目前,新型消费已成为进博会、服贸会、广交会、消博会等国家级重大平台的重要载体。可以说,在相关政策措施的支持下,新型消费领域已经初步形成了大中小企业协同共进、区域行业市场联通互促、传统产业和新兴技术联接互动、不同业态融合渗透、上下游全链条一体推进的发展格局,迎来了加快发展和提质升级的重要窗口期。
下一步促进新型消费发展,关键是要统筹协调各部门形成合力,指导地方抓好已出台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推动将新型消费更好融入到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区域消费中心建设、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体育消费试点、信息消费示范、供应链示范创建等重大平台和重点领域,培育一批具有较强代表性的新型消费示范城市和领先企业,建立健全统计体系,持续做好新型消费补短板、强弱项、通堵点工作。
南方都市报记者:中秋和国庆“两节”临近,请问对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方面有何安排?
彭绍宗:国家高度重视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我委已多次通过召开会议和印发通知等方式,压实地方责任,指导各地切实做好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民生商品保供稳价相关工作,努力为人民群众欢度节日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主要有4个方面的安排:一是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以群众生活必需品为重点,密切关注市场供需变化,及早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尽早预警处置。二是保障市场供应。指导各地组织好重要民生商品生产和采购,畅通物流,做好组织调度;对米、面、油、肉、耐贮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提前充实储备规模,根据市场形势及时精准投放储备;抓好产销衔接,督促商超、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及时补货,确保重要生活物资供应不断档、不脱销,价格不出现大幅上涨。三是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大节日期间价格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市场从业者诚信守法经营,切实防范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异动。严厉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四是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认真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督促达到启动条件的地方第一时间启动,及时足额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根据部分商品价格上涨情况,适当提高临时补贴标准,向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头条 21-12-17
头条 21-12-17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09
头条 21-12-08
头条 21-12-07
头条 21-12-06
头条 21-11-30
头条 21-11-26
头条 21-11-25
头条 21-11-24
头条 21-11-23
头条 21-11-23
头条 21-11-23
头条 21-11-19
头条 21-11-19
头条 21-11-18
头条 21-11-18
头条 21-11-17
头条 21-11-16
头条 21-11-16
头条 21-11-15
头条 21-11-15
头条 21-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