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北京证券交易所(下称“北交所”)开市,从公众公司转变为上市公司,登陆北交所的企业在享受上市带来制度红利的同时,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等方面也面临更高的要求和挑战。开市以来,在强化市场监管、提升信披质量方面,交易所和相关各方均持续推进。
开市不久,钢宝股份领到涉北交所上市的信披违规处罚首张罚单。11月16日,全国股转公司官方发文称,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创新层挂牌公司钢宝股份的控股股东南钢股份披露了拟将钢宝股份分拆至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预案。对上述重大事项,钢宝股份未同步进行披露,构成信息披露违规。为避免上述违规行为对市场造成不良影响,损害投资者权益,全国股转公司立即采取监管措施,于11月16日开盘前对钢宝股份股票实施紧急停牌,并要求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补充披露相关公告,如实说明事件具体进展情况,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信息披露是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是新三板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石。挂牌公司作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应当严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法律原则。主办券商要完善业务管理,发挥好市场‘看门人’职责。对挂牌公司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全国股转公司秉持‘零容忍’态度,坚决从严、从快予以打击,切实维护市场‘三公’秩序和平稳运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市场规范发展。”全国股转公司指出。
针对钢宝股份及其相关责任主体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主管部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要求其正视问题,切实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如未及时改正,全国股转公司将从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同时,钢宝股份时任董事长范金城、时任董秘薛红玉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亦构成违规,二人亦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于相关中介机构,全国股转公司认为,钢宝股份的主办券商国泰君安未督促公司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督导未勤勉尽责,全国股转公司对其采取约见谈话并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要求其加强内部控制和工作协同,规范履行职责。
为了规范北交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及报送行为,督促上市公司加强内幕信息管理,防控内幕交易风险,根据《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北交所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及报送指引》(下称《指引》),并已于11月15日开始施行。业内人士介绍,包括上市公司定期报告、证券发行、股份回购、激励计划、权益分派、重大资产重组等都属于内幕信息,都会对上市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需要按照《指引》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及报送。北交所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证监会要求及客观需要,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股票交易情况进行核查。
各地证监局也加强宣讲。深圳证监局近日联合全国股转公司及北交所举办深圳辖区2021年度新三板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北交所上市公司、有北交所申报意向的创新层公司和基础层公司、2021年新挂牌公司等60余家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共70余人现场参加培训,其他600余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线上视频方式参加了培训。培训围绕“规范与发展”主题,明确传达监管要求,宣讲新三板改革与北交所政策和制度安排,推动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尽快熟悉北交所相关制度规则,夯实向上发展基础。
北交所开市满月,相关司法配套服务措施也提上了日程。12月9日,北京金融法院发布消息称,近日,北京金融法院制定出台了《北京金融法院关于为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若干意见》,明确了为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25条具体工作举措。其中提到,要加强政策法规研判,促进全面注册制健康发展;严格落实信息披露追责原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作为推进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一环,北交所表示将全方位提升司法服务保障的能力水平。
相较于新三板精选层的信息披露要求,北交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提出了体系化的高标准要求,强化信息披露监管。业内人士指出,这一方面明确了信息披露的总体要求。衔接注册制下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理念,重点强调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进一步明确自愿披露、豁免披露、暂缓披露、行业和风险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另一方面,细化了对于各类重大事项及关联交易的具体披露标准和决策程序要求,强化独立董事监督作用,重点加强对于股票异常波动和传闻澄清、股份质押和司法冻结等事项的披露要求。同时落实上位法授权规定,明确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披露安排。
“总的来说,从‘保姆式呵护’到‘警察式问责’,北交所在为上市公司提供了历史机遇的同时,也使得上市公司作为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第一责任人的法律地位进一步凸显,对上市公司的合规能力、信息披露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信公咨询表示,开市初期,为了平稳过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日常业务仍按现行模式办理,但最终将完全和现行的沪深交易所的信息披露制度安排一致,北交所大部分上市公司应该抓紧过渡时期,健全信息披露团队,提升信息披露合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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