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基收深交所关注函 未在年报中说明涉诉进展

时间:2022-03-31 11:37:31 来源: 经济参考报


3月30日,深交所向*ST中基发出关注函,就该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后未在第一时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在此前披露的年报中说明相关诉讼重大进展情况,要求公司说明原因,并说明是否存在故意延迟披露的情形。

关注函显示,*ST中基于30日披露《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与新疆锦晟胡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天山番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及新疆天山番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收到民事裁定书,最高院驳回公司此前的再审申请。经公司自查,上述诉讼事项已导致公司持有的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中基中医药科技(新疆)有限公司100%股权、中基应急医疗(新疆)有限公司100%股权和新疆昆仑石番茄产业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5%股权被司法冻结;公司部分账户合计1.27万元被司法冻结。根据公司提供的法院专递邮件物流信息显示,上述民事裁定书于3月24日上午由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签收。公司收到上述民事裁定书后的2022年3月24日至3月29日,公司股票价格分别下跌0.38%、4.53%、5.14%和5.00%,连续四个交易日累计下跌14.29%。

深交所要求*ST中基结合公司前期屡次披露上述事项相关公告的情况以及上述事项对公司影响的重大,说明公司在收到上述民事裁定书后,未在第一时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在2022年3月26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中说明相关诉讼重大进展情况的原因,是否存在故意延迟披露的情形。同时根据本次民事裁定结果,公司虽已计提预计负债,目前是否有能力履行赔偿责任,是否有切实可行的赔偿方案。此外,深交所还要求公司结合中基中医药科技(新疆)有限公司、中基应急医疗(新疆)有限公司和新疆昆仑石番茄产业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经营情况、2021年度财务数据及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说明若上述三家公司股权被强制司法划转,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数据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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