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发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的通知,安排全年抽检135.05万批次,总局主要抽检对象是规模以上重点食品企业、市场份额较大的全国性大型批发市场,其中要求对全部在产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产品进行月月抽检。
按照通知要求,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涵盖33个食品大类、137个食品品种、218个食品细类,共抽检135.05万批次。
其中,食药监总局本级抽检2.85万批次,其中计划性抽检2.05万批次,专项抽检0.8万批次。主要对规模以上重点食品企业、市场份额较大的全国性大型批发市场进行抽检。抽样场所以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大型商场等为主,网购食品以大型网络平台为主。
抽检种类包括婴幼儿配方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饮料、酒类、食用农产品等30大类。对于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饮料、葡萄酒、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品种,安排抽检一定量的网购食品和进口食品。
此外,总局每月对全部在产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产品进行抽检,每季度对网络食品、进口食品以及应季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检,每半年对总局重点抽检的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进行抽检。
省级食药监局抽检49.2万批次。其中总局专项转移支付22.7万批次,各省级局匹配26.5万批次。主要为本省(区、市)所有获得生产许可证的在产食品企业和大型餐饮企业,总局专项转移支付部分原则上抽取本省(区、市)生产的食品,省级局匹配部分可在本地流通环节抽检一定比例外省产品。抽样地点应覆盖本行政区域内省会城市、地级市、县、乡和行政村。抽检的样品主要在流通环节购买。
全国各市、县级局主要抽检食用农产品,抽检总量为83万批次。各市县具体任务分配由各省级局根据当地常住人口数量、日常监管情况等进行确定。抽检品种应尽量覆盖本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适当加大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的抽检力度。市级局要对本行政区域内规模以上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抽检,县级局要对行政区域内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经营单位进行抽检。
头条 2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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