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医生在给患者开具检查化验项目时,常常会加一句“记得空腹”的口头医嘱。哪些项目需要在空腹状态下检查?空腹又有哪些具体的讲究呢?
202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静脉血液标本采集指南》(简称《指南》)指出,空腹要求至少禁食8个小时,以12~14个小时为宜,但不宜超过16个小时。患者在这期间可少量饮水。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超过16个小时处于空腹状态,容易使身体处于过度饥饿状态,也会影响检查结果。
《指南》中提到,主要有5个常规类别项目需要进行空腹采血。1.糖代谢项目:空腹血糖、空腹胰岛素、空腹C肽等。2.血脂项目:总胆固醇、甘油三酯、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载脂蛋白A1、载脂蛋白B、 脂蛋白a、载脂蛋白E、游离脂肪酸等。3.血液流变学(血粘度)项目。4.骨代谢标志物:骨钙素、Ⅰ型胶原羧基端肽β特殊序列、骨碱性硫酸酶等。5.血小板聚集率(比浊法)项目。
除了上述项目,其他检查项目虽无严格的空腹要求,但是对于肝功能、肾功能、凝血功能、糖化血红蛋白、血常规、免疫类等检查,尽量在空腹下进行。临床医生也可在必要时,根据需要给予不空腹的医嘱。
此外,做胃镜、肠镜、腹部CT等检查时必须严格空腹。做其他部位CT则无需空腹。但对于增强CT,无论哪个部位都必须要求空腹,因为增强CT需要注射造影剂,空腹可避免造影剂过敏引起的恶心、呕吐,甚至窒息。超声检查时需要空腹,但除腹部肝、胆、脾之外,其他部位超声检查不需要严格空腹。
有时患者会问,“空腹”是否也不能吃药了?对于规范用药的慢性疾病患者来说,可以遵医嘱继续服药,以少量白开水送服。但是有些检查项目,例如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皮质醇或肾上腺素检查,在血液采集前不允许口服任何降糖药或降压药。与此同时,空腹患者应谨慎服用或禁服降糖药,以防止低血糖。
总之,医务工作者在嘱咐患者空腹时,要结合患者疾病状态和检查目的,尽量给出详细的空腹建议。
现今,随着医学技术和认知的进步,一些空腹检查项目在非空腹状态下也有了临床意义。例如,2016年欧洲动脉粥样硬化学会和欧洲临床化学和实验室医学联盟(EAS-EFLM)专家共识中就指出,非空腹血脂检测可以为临床医生提供更便捷的血脂信息,并可应用于大部分患者的血脂评估。因此,对于急诊患者和有特殊要求的患者,非空腹血液采集也可以接受。(李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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