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进一步完善“稳地价”工作机制,近日,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牵头起草并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严格住宅用地竞买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通过严格购地主体资格审查、强化购地资金来源审查等措施,健全东莞住宅用地市场准入机制、建立购地资金审查制度,进一步维护东莞土地交易市场秩序。
在适用范围上,《通知》印发实施后发布挂牌公告的住宅用地适用,印发实施前已经发布挂牌公告的不受新政策影响。
限制关联公司参与竞拍
在竞买资格方面,《通知》对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从开发资质、关联关系、购地资金来源等方面进行明确。要求竞买人具备房地产暂定或以上开发资质;同一竞买申请人及同一集团成员企业不得同时报名竞买(含联合竞买)同一宗住宅用地(含商住用地);购地资金须为合规自有资金。在网上申请阶段,竞买人要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前上传相应的资质证书及承诺函。
市自然资源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要求竞买人具备上述三项资格条件,是为了落实上级“稳地价”工作文件的明确规定与要求。设立该三项资格条件后,关联公司参与同一地块竞拍的现象将不再出现,有力有效维护了土地交易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
严格购地主体资格审查
《通知》对确定竞得人的规则也予以明确,即网上报价未达到上限的,实行价高者得;网上报价达到上限后,采用终次报价方式确定竞得人。
确定竞得人后,《通知》响应上级“中标必查”的要求,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竞得人是否符合《通知》规定的各竞买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审查不通过的,终止交易,重新组织出让。
严查购地资金来源
在购地资金审查方面,《通知》建立了相应的制度。在审查方式上,实行“先承诺、成交后再审查”,并由竞得人先自行委托符合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查,形成《土地购置资金来源情况申报表》、资金审计报告等核查资料,于网上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竞得人提交的资料进行核查,未发现问题的予以审核通过;发现问题的,将相关资料及核查意见提交给市金融工作局会同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东莞银保监分局进一步核查。
加强违约惩戒
《通知》明确了竞买人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惩罚措施。其中竞买人的开发资质不符合要求的,或与其他申请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取消竞得资格,一年内不得参加东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竞买人未能通过购地资金审查的,取消竞得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东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活动,并视违约情节严重程度决定竞买保证金全部或部分不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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