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从市规划资源局获悉,天津二手房“带押过户”政策近日落地实施。今后,市民买卖尚未还清贷款的二手房,过户将更加方便。
本市创新工作思路,调整优化贷款、交易、登记业务流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日前,市规划资源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住建委等6个部门下发通知,本市试行开展个人存量房屋交易线上“带押过户”,通过数据交换等手段实现个人存量房屋交易线上“带押过户”,降低个人存量房屋交易的资金和时间成本,保证交易双方和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本市二手房“带押过户”适用于四种应用场景:卖方有部分未还清贷款,需要买方支付大额定金用于提前还贷;卖方有大额未还清贷款,需要另外借贷大额过桥资金;买卖双方急需过户,难以等待提前还贷和撤抵押长周期;对于可能发生的,卖方通过借贷偿还贷款后,由于买方原因导致交易违约,卖方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可通过“带押过户”为卖方规避风险。
具体办理流程为:贷款及交易方面,交易双方与原抵押权人及新抵押权人等签订《“带押过户”协议》,约定“带押过户”及资金拨付事项。涉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通过“津心登”App提交《“带押过户”协议》及其他网签材料,申请签订《天津市存量房屋买卖协议》。为保证交易资金安全,“带押过户”的交易资金按照本市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及各方约定执行。
不动产登记方面,金融机构通过“不动产登记一网通”银行端系统线上提交原抵押权注销登记、新抵押权首次登记申请材料,并将转移登记的相关材料推送至“津心登”App,交易双方通过“津心登”App对登记申请进行确认。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对金融机构及交易双方提交的登记申请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金融机构及交易双方。审核通过后,交易双方可通过线上渠道或到不动产登记大厅缴纳税费。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核对相关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无误后,对原抵押权注销登记、转移登记、新抵押权首次登记同步审批登簿。最后进入发证反馈,向买受人核发不动产电子证照或纸质证书,并将登记结果反馈至原抵押权人、新抵押权人等相关机构。
头条 2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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