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热点:四川一沃尔玛被曝出售变质午餐肉罐头,消费者:希望得到门店的诚恳致歉

时间:2023-01-09 18:00:31 来源: 九派新闻


1月9日,四川达州的张先生向九派新闻反映,本月4号,他在沃尔玛超市(达州朝阳东路分店)购买了一罐午餐肉罐头,回家开罐时却发现,猪肉已腐败变质。

发现问题后,张先生立马向沃尔玛超市投诉,并提供给对方产品批次、产品名称以及购物凭证等信息。事发后第二日,他带着变质罐头前往涉事门店协商。

张先生称,到店后,负责人否认门店曾售卖过这个批次的罐头,表示“这个东西不是我们家的”,之后便对张先生维权不予理睬。


(相关资料图)

见对方消极处理,张先生选择向12345投诉,并向当地媒体曝光了此事。但沃尔玛门店未接受当地媒体的采访。

1月7日,涉事门店主动联系张先生处理此事。张先生称,对方答应赔偿1000元,同时希望张先生签署协议书,撤销负面新闻和监管投诉。不过,张先生并未同意此协商方案,他希望能够得到涉事门店的诚恳致歉。

次日,罐头生产方“美好食品公司”也主动联系张先生。据张先生提供的通话录音,美好食品公司已针对此事进行自查,“查看公司内部系统后发现,我们确实在7月给沃尔玛送过这个批次的货,目前还在调查这个批次送到了哪些门店。”

双方的聊天记录显示,美好食品公司称,愿意赔偿张先生1500元。对此,张先生表示,他的诉求是希望沃尔玛一方道歉,并承担法律规定的赔偿金额。

1月9日,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告诉九派新闻,已介入处理此事,目前在组织消费者与沃尔玛进行协商沟通。若协商未果,会进一步调查取证。

当日下午5时许,张先生告诉九派新闻,其与沃尔玛进行协商时提出三项诉求:对方因食品安全问题赔偿1000元;在媒体公开道歉;赔偿误工费。沃尔玛方表示,可以赔偿食品安全费1000元,误工费1000元,但只能由公司主管以个人名义致歉,不能以公司名义公开道歉。协商未果后,张先生考虑走法律途径维权。

九派新闻联系沃尔玛超市(达州朝阳东路分店),服务台的一名工作人员称对此事不了解。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介绍,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消费者买到变质食物,可以要求销售者或生产者承担赔偿责任。若消费者要求销售者赔偿,销售者应当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如果罐头在生产过程中出现变质,沃尔玛赔偿以后可以向生产方追偿。但如果因沃尔玛没有妥善储存,导致食品变质,沃尔玛作为销售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商家拒不赔偿,消费者可以去市场监督管理局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

九派新闻记者 杨冰钰 实习记者 郑念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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