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文化和旅游部网站公布了
2021年全国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培养项目
入选讲解员名单
网页截图
其中
云南3人入选
王艳霞(女)
所在单位:王复生、王德三烈士纪念馆
胡晓娟(女)
所在单位:昭通市博物馆
邹悦(女)
所在单位:南洋华侨机工回国抗日纪念馆
红色旅游讲解员
是传递红色文化的形象大使
宣传大使和红色精神的传播大使
是红色旅游的重要元素
2020年12月,文化和旅游部正式启动全国红色旅游五好(政治思想好、知识储备好、讲解服务好、示范带头好、社会影响好)讲解员培养项目,旨在通过培训提升、宣传交流、实践锻炼等多种方式重点支持和培养红色旅游讲解员,不断提升红色旅游讲解服务水平,促进红色旅游高质量发展。
入选后该如何培养?
讲解员会得到哪些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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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内容
(一)培训提升。文化和旅游部将全国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培养项目纳入年度培训计划,通过专题培训、交流学习等方式,提升全国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的政治思想水平、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宣传交流。文化和旅游部通过中央媒体、部属媒体对全国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培养项目进行专题报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红色旅游人才队伍建设。
(三)实践锻炼。文化和旅游部在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展会活动中,提供开拓眼界视野、提升知识储备、锻炼讲解技巧、展示职业风采的平台,增加全国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实践经验。
(四)项目扶持。文化和旅游部对符合全国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建设行动导向的讲解员素质提升、交流学习、传帮带活动予以一定的扶持和物质补助,各地可参照开展配套扶持,建立激励机制。
(五)建立机制。文化和旅游部向入选全国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人员颁发证书及徽章,适时将优秀代表纳入各级人才评选及相关表彰奖励活动。在3年培养项目期间,全国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如发生违法违纪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则取消入选资格,收回证书及徽章。
经费支持
(一)全国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培养项目经费标准为每年1.2万元/人,由文化和旅游部直接划拨至入选讲解员所在单位。项目设执行办公室,对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如取消入选资格,收回培养经费。
(二)入选讲解员所在单位负责按有关财务规定对项目经费进行统一管理,并向文化和旅游部开具正规发票(付款单位:文化和旅游部,内容:全国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建设行动),并附收款单位信息(单位名称、开户行、账号),寄送至项目执行办公室。
(三)项目经费采取实报实销的方式,用于与项目活动直接相关的经费开支。不得以现金、卡券等形式向个人发放,不得用于购置电脑、手机等硬件设备。所在单位不得收取任何管理费,不得以任何名义挤占、挪用。
完整名单
来源:文化和旅游部网站
资料: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信息员:范建荣
编辑:普娅鑫 郭婉亭
【来源:云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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