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何生廷3月23日,南都记者从广东省司法厅官网获悉,广东广清痕迹司法鉴定所因存在用虚假材料骗取登记、违法办理司法鉴定业务、拒绝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监督检查等违规行为,被广东省司法厅给予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广东广清痕迹司法鉴定所在2015年11月申请设立时,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供的肖某石的《司法鉴定人登记申请表》和《聘用协议》均为虚假材料,还故意隐瞒蒲某、肖某石是在职公务员身份的事实,申报他们为专职司法鉴定人,进而骗取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许可。
在2018年1月,该所申请增加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业务类别时,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供假冒刘某签名的《司法鉴定人登记申请表》、《广东广清痕迹司法鉴定所劳动合同》、《无犯罪记录承诺书》等虚假材料,骗取登记。
广东省司法厅认为,该所在申请设立和申请增加业务类别登记时接连提供虚假材料和采取欺诈手段骗取登记,违法情节严重,严重扰乱司法鉴定行政管理秩序。
2020年6月3日,该所的痕迹司法鉴定人肖某被注销执业登记,痕迹司法鉴定类别只有蒲某和肖某石二名鉴定人,不符合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三名以上司法鉴定人的规定。
可是该所在清远市司法局发出《提醒函》的情况下,仍于2020年9月28日至11月23日期间,接受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安排蒲某和肖某石办理了8宗痕迹司法鉴定案件。
此外,2020年11月25日,该所的《司法鉴定许可证》和蒲某、肖某石的《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使用期届满,未依法提出延续申请,仍继续办理上述案件,并于2020年12月9日至12月21日出具8份《司法鉴定意见书》。
南都记者获悉,广东广清痕迹司法鉴定所还拒绝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监督检查并提供虚假材料。在2020年广东全省开展司法鉴定清理整顿工作期间,该所于4月15日向清远市司法局提供假冒鉴定人签名的《司法鉴定人清理整顿自查表》。
在2021年全省开展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期间,该所再次提供假冒鉴定人签名的《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情况报表》。
在全省开展司法鉴定清理整顿和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期间,该所接连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供假冒鉴定人签名的虚假材料,违法情节严重;在司法行政机关开展投诉案件调查过程中,拒绝提交相关材料和情况说明以及拒绝接受预先通知的实地行政检查,严重扰乱司法鉴定行政管理秩序。
为此,广东省司法厅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据其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于3月18日给予广东广清痕迹司法鉴定所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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