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黑龙江省内水域2022年春季流凌期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新闻发布会召开。记者在会上获悉,由于气温逐渐升高,黑龙江省各条江河将渐次进入流凌期。与往年相比,今年的开江日期较往年提前,主要江河干流的水位比历年同期偏高,普遍偏高1米以上。
其中,黑龙江干流开江日期将比常年提前1至9天,将在4月12日至28日开江;松花江干流开江日期将比常年提前3至4天,将在4月5日至13日开江;嫩江干流开江日期将比常年提前4至9天,将在3月28日至4月14日开江;乌苏里江干流开江日期将比常年提前3至7天,将在4月5日至10日开江。
▲发布会现场
黑龙江海事局预计,今年黑龙江上游、松花江中下游发生一般性冰坝可能性较大,但不排除发生灾害性冰坝的可能;嫩江上游、乌苏里江局部江段可能发生卡塞。
黑龙江海事局局长缪昌文介绍,今年,为防止开江期间出现重大船舶险情和事故,黑龙江海事局提前对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嫩江水域船舶卧坞卧泊情况开展了全面的摸底工作,共排查辖区卧泊(坞)点151处、卧泊船舶1429艘。同时,摸排、整理了客船、渡船、桥区等分布在全省20余处水域的10类水上交通风险,确定了易出现的风险情形及分布水域,明确了38项常规监管措施。
为确保流凌期辖区水上交通安全,黑龙江海事局将利用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提前发布各类可能影响船舶航行安全的信息。对梳理出的重点船舶和重点水域、桥区,实施“清单式”预案管理,密切监视水情、流凌冰情变化。在流凌期,海事救助力量将随时备航待命,应急待命点的救援物资和应急物资保证随时可用,黑龙江省水上搜救指挥中心值班室将24小时值班值守。此外,海事部门将严查船舶在流凌期的违法航行行为。深入船坞、船舶集中停泊区,对停靠、系缆等情况进行安全巡查和督促,同时加强船舶防污管理。
发布会上,黑龙江海事局向社会各界发布水上交通安全提示:
各有船单位、个体船主要提早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水上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做好防抗冰凌的各项准备工作。如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拨打水上遇险报警电话:12395。
广大船员,要加强流凌期船舶值班值守,根据冰情、水位发展变化,及时增强船舶系固、绑扎,对海事部门重点提醒的易受冰排影响的高风险船舶、设施要加强巡查和看护。
涉水工程的建设及管理单位要建立并完善流凌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有条件的,应协调或准备应急船舶,储备充足救助设备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确保随时可用。
有关单位、部门,应结合辖区流凌实际,尽快设置助导航标志,尤其是施工和桥区水域,保障船舶通航安全。海事部门将根据航务部门助航标志的布设以及发挥作用的时间,结合水文、气象、航道等部门关于冰情、水位、流冰等级以及航道、航标等情况,在总体评估的基础上,适时宣布有关江段的复航时间。
由于气温升高,江面冰层正逐渐变薄、变脆,承重力降低,广大市民切勿在江面行人行车,注意防护自身安全。
记者:霍枭涵
一审:雷蕾
二审:孙晓锐
三审:彭艳玲
监制:段君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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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极光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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