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根据《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新广出发〔2015〕45号)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我市提供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费使用教辅材料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评议种类及范围
本次评议的教辅材料为义务教育阶段(三至九年级)与我市目前使用的各学科版本教材配套的同步练习类教辅,评议科目为小学语文、数学、英语3个学科,初中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个学科。
【资料图】
二、参评教辅要求
1.参评教辅材料须为已公开出版的正式出版物,且3年内在副省级及以上规模城市使用。
2.参评教辅材料应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发展学生核心素养,符合国家课程标准和“双减”要求。
3.参评教辅材料各学科主要编写人员须来自教学一线。
三、参评单位要求
1.须取得图书出版许可证和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的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资质(批复科目至少须包括: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共9个科目)。
2.须送评上述所列评议科目全套教辅材料。
3.须取得配套教材出版单位的编写授权或承诺在本次评议结束后一个月内取得配套教材出版单位的编写授权。
四、参评材料要求
1.全套参评样书(一式5份)。参评样书制作成白皮样书,样书中不得出现出版单位、编写单位、编写人员等有关信息。
2.送审报告(一式5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在报告中注明参评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告除相关必要内容外,至少还应包含:①参评单位出版能力、编校能力、印制能力、发行配送能力、售后服务能力的情况说明和具体方案;②保障教辅材料编写质量及与教育教学相匹配的措施及机制;③教辅编写情况说明和主要编写人员简介。
五、报送时间及地点
1.送评材料提交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9:00至2023年4月18日17:00,在规定时间内送评材料不齐全或逾期未送达的,均不予受理。
2.材料递交或邮寄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潭大道5号,武汉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材料受理联系人:张丽民、黄肖,联系电话:027-65608503。
六、其他事项
1.教辅材料评议工作不收取参评单位任何费用。
2.所有与教辅材料评议工作相关的单位和个人均应严格遵守有关政策法规,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对违反政策法规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武汉市教育局
2023年4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jyj.wuhan.gov.cn/zfxxgk/fdzdgknr/wjtz20201009/202304/t20230411_21843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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