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食集团连续3任“一把手”再被通报,有人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超2亿 环球新要闻

时间:2023-04-12 19:02:56 来源: 九派新闻


4月12日,安徽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了八起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资料图片)

其中包括安徽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关飞、聂军和周新开这连续3任“一把手”严重违纪违法案。

中纪委曾刊文称,粮食购销领域的“一把手”或主要管理者大多在粮食系统深耕多年,对整个系统的业务都很熟悉,且“一把手”自主权较大,家长制、“一言堂”作风严重。

连续3任“一把手”带头违纪违法

据报道,2002年至2021年,关飞、聂军、周新开连续3任省粮食集团“一把手”带头违纪违法,对班子成员和下属人员违纪违法行为默许纵容,导致省粮食集团发生系统性、塌方式腐败;利用职务便利,在经营粮食业务、项目承揽、工程建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分别收受贿赂500余万元、330余万元、290余万元,涉嫌受贿犯罪;

关飞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巨额贸易融资贷款被非法挪用,造成国有资产损失2.3亿余元;

聂军、周新开通过“陈化粮”“转圈粮”“价差粮”等手法“靠粮吃粮”分别骗取国家补贴690余万元、200余万元,涉嫌贪污犯罪。

关飞、聂军、周新开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先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聂军、周新开于2022年1月被查,关飞于同年2月“落马”。

今年2月,关飞已因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被公诉。他被指控受贿时间长达17年,于2003年至2020年,在担任安徽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安徽省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期间,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19.85万元,其中既遂375.85万元,未遂144万元。

此外,他还被指控身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当以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周新开于今年1月被中纪委通报。

中纪委通报十起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其中提到,周新开在收储政策性粮食过程中,伙同或安排他人,违规将先前收购的商品粮、陈粮共计1.15万余吨,转为价格更高的“托市粮”,非法套取差价;向业务往来单位人员放贷230万元,获取大额回报;利用职务便利,在经营粮食业务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290余万元,涉嫌受贿犯罪。

“抱团贪腐”

《中国纪检监察报》曾指出,“抱团贪腐”是粮食系统腐败案件的一个特点,粮食企业“一把手”自主权较大,在不少同类案件中,均存在“重要心腹”和“得力助手”的角色。

除以上3位“一把手”外,安徽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近些年被查的其他高管还包括: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省国粮植物油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管亮;省国粮植物油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王国民;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陈金明;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徐运生等。

安徽此次通报典型案例中,另外7个是安徽粮食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安徽现代粮食物流中心库原负责人董增玉受贿;合肥市肥西县瑞丰粮油购销储备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经理戴照奎挪用公款、行贿、贪污、受贿;黄山市军粮供应站原站长(黄山市粮食储备库原主任)汪永泉贪污、受贿;宿州市砀山县利祥粮油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帝庙分公司、阚寨分公司原经理徐东京贪污、受贿;蚌埠市怀远县万福粮库原主任常振磊贪污、受贿、挪用公款;阜阳市临泉县粮食储备库原主任王运杰滥用职权、贪污、受贿;六安市霍邱县临水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徐林军贪污。

安徽省纪委监委指出,上述八起案件均是在专项整治工作期间查办,涉及政策性粮食收储、销售、轮换及监管等重点环节,反映出当前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存量尚未见底、增量还在发生,特别是监管缺失缺位、内外勾结、执法不严等问题依然突出,“靠粮吃粮”易发多发,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系统施治、实现根治任重道远。

严肃查处并公开通报这些典型案件,进一步彰显了党中央及安徽省委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坚强决心、坚定意志,进一步释放了持续深入整治粮食购销领域系统性腐败的强烈信号,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从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九派新闻记者 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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