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老人买房遭遇:茶楼签约,定金转个人账户,签约价比抵押价高20万 天天观点

时间:2023-04-12 21:45:35 来源: 九派新闻


4月12日,卢刚(化名)拿回了10万元买房定金。此前的十几天里,他为了这件事没睡过一个整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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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天津津南区购置了一套房屋用作养老,签约后发现事情不太对劲。签约地点不是售楼部,而是在一间茶楼;定金转到个人账户;合同上的乙方公司不是工程方;他打听了同小区其他业主的购房价格,比自己的低不少。

妻子精神濒临崩溃,和他算账,“我一个月赚1000元,要八九年才能赚10万元,这下十年工作白干了。”

卢刚报了警,得知签合同时自称售楼部销售的人并不是其员工,合同上自称工程方子公司的乙方,也与之没有任何关系。

在派出所协商时,乙方代表卜某表示,售卖这套房子的权力是工程方内部工作人员在饭桌上口头和他承诺的,并不是非法售卖,程序也不存在问题。

涉事工程方告诉九派新闻记者,不认识卜某,也没听说过所谓的子公司。“这间房屋是我们装修好用作自己公司办公室的,从来没有售卖的打算。”

九派新闻多次联系涉事地产开发商及卜某,截至发稿,未获回应。

卢刚签订的独家委托代理协议。 图/受访者提供

【1】老人看房当日在茶楼签约,定金转至个人账户

60岁的卢刚准备购置一套房屋用作养老。3月22日,他和妻子商量后,独自前往售楼处了解情况。

3天后,一位自称是售楼处房屋中介的人给卢刚打来电话,说有一套房子现在价格特别低,从218万元降到了198万元,约他前去看房。

卢刚到看房地后,现场来了两名中介,又叫来自称是该楼盘销售的钟某,带着房屋钥匙来开门。

看完房,中介约他去售楼处继续谈,后改口去自己的公司,之后又改成一间茶楼,还叫来了自称工程方的卜某。

卢刚本没有当日签约的意向,后续回想起来,觉得自己被中介说得晕晕乎乎的,当场就交了10万元定金。其中,2万元转到了卜某的个人微信上,8万元转到了卜某提供的一个个人账户中,收款人名为刘某。

卢刚的10万元付款记录。 图/受访者提供

一出茶楼,卢刚被风吹了个激灵,他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劲,提出要卜某的身份证拍照。卜某没有理会离开了,两名中介拦着卢刚,告诉他之后会把卜某身份证照片发给他。

卢刚签约的这套房子,面积76.4平方米,总价198万元,约2.6万元每平方米。他询问了同小区其他人购房的价格,一户为2.3万元每平方米;另一户和他总价差不多,面积为100平方米左右。

他立刻给在北京工作的女儿打电话,女儿和女婿认为他可能是被“骗”了。再联系中介时,中介一直推脱,不提供卜某的电话。

在卢刚的女婿王鹏(化名)看来,岳父年龄偏大,又只有初中文化,法律意识淡薄,在四个人的前后“围攻”下,很容易就会忽略一些显而易见的问题。

当日,卢刚从看房至签约都没有踏入售楼部,也未核实钟某是不是售楼部的工作人员。王鹏分析,先后更换三个地点而不是一开始就约在茶楼谈,是为了防止岳父起疑心,执意去售楼部协商。

后来,售楼部的工作人员告诉王鹏,这套房子售楼部无权售卖,已经抵押给了工程方,抵押价是178万元,比卢刚签约的价格少了20万元。

【2】售楼部和工程方均否认与签约合同的乙方公司有关

多次联系中介无果,王鹏分别联系了住建局、市场监管局说明此事,同时拨打12315及12345反映情况。

住建局给王鹏的反馈是,这间房屋确实抵押给工程方了,并且是抵押给了两个公司的工程方,正在要求开发商出具一个书面报告。

武清区徐官屯市场监管所于4月10日的结案反馈表示,该公司登记的经营场所没有办公处与工作人员,且被投诉人失联,该局已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经警方查询,主体公司迁移至天津市和平区某办公大厦,目前还未向市场监管局报备。

武清区徐官屯市场监管所的结案反馈。 图/受访者提供

4月9日,王鹏和妻子趁着周末赶回天津,陪同卢刚在售楼处报警。

卜某曾告诉卢刚,合同上的乙方“万策”公司,是自己所在工程单位的子公司。

售楼处经理对王鹏表示,他们查询得知,房屋产权确实是工程方的,但与万策公司没有关系。地产开发商负责人则表示,公司查询没有钟某这名员工。工程方公司负责人也否认了此事,表示公司与万策和卜某没有任何关系,也没有任何授权。

警方联系卜某,其表示,自己去了外地,将于4月12日返回天津。警方通知卢刚一家与卜某于当日前往派出所进行调解。

报警前,卢刚试着给卜某微信打了电话,并未接通。当晚,他收到卜某微信,“3月25日签订《独家委托代理协议》,因您个人原因,小动作不断,已经单方面违约,协议不具备履行条件,我方按照约定扣除您所缴纳定金不予退还。”

卜某给卢刚发送解除协议并扣除定金的通知。 图/受访者提供

【3】律师:部分房产中介机构不够规范,涉嫌存在违法违规销售行为

事发后的十几天里,卢刚没睡过一个整觉,眼睛里布满了红血丝。

妻子的精神更是濒临崩溃。她偶尔会在家里自言自语,自责的同时,也骂卢刚。她和卢刚“算账”:我一个月赚1000元,要八九年才能赚10万元,这下十年工作白干了。

4月11日,卜某给卢刚打电话,希望能够协商解决。沟通过程中,卢刚指出,卜某没有售卖这套房子的权力。卜某则表示,“房子在那,总价在那,是你自己不要了”,自己从未说过是工程方的人。

卢刚提出,退回10万元定金之外,为了这件事,女儿女婿往返北京天津,误工费、精神损失费都需要赔偿。卜某则表示,是卢刚毁约在先,房子本身没有问题,退定金是最大的让步。双方协商未果。

次日上午,卢刚一家与卜某在派出所协商结束,定金原路返还,双方签署谅解协议。

现场,卜某表示,售卖这套房子的权力是工程方内部工作人员在饭桌上口头和他承诺的。

九派新闻记者就此事联系涉事工程方,其表示不认识卜某,也没听说过所谓的子公司“万策”。“这间房屋是我们装修好用作自己公司办公室的,从来没有售卖的打算。”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博认为,部分房产中介机构不够规范,涉嫌存在违法违规销售行为,不仅会损害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甚至会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影响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对于企业而言,应当恪守法律底线,依法合规经营。对于消费者来说,需提升甄别能力,以免造成财产损失。

此外,证据是维权的关键,建议消费者注意留存相关证据,发生消费纠纷时,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依法进行维权。

九派新闻记者 王怡然

编辑 任卓

【爆料】请联系记者微信:linghaojiz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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