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苏州市姑苏区某小区内,一女子走路时被一碗从天而降的麻辣烫砸中,当场被砸晕,几分钟后才清醒。
民警在现场发现了一些没吃完的食物和汤,此时部分食物尚有温热,因此判断抛物者应该刚吃完不久,当场对剩余的麻辣烫进行了取样并开展调查。
苏州市公安局姑苏分局白洋湾派出所的民警表示:“根据麻辣烫店铺的订单查询发现,当天下午6点左右有一家30楼的用户点了外卖。”
由于涉事地点附近没有监控,民警上门走访,发现30楼住户孙某家门口堆了很多没有处理的垃圾。
面对民警的询问,孙某矢口否认自己有高空抛物的行为,“真的假的啊?我没有扔,真的没有扔,垃圾是从楼梯带下去的。”
随后民警提取了外卖筷子与孙某口腔的DNA,经过比对完全一致。
在证据面前,孙某终于承认。他表示自己在吃完外卖后,为图方便就直接把外卖垃圾从30楼扔了下去,但没想到会砸到路过的王女士。
经法医鉴定,受害人王女士已构成了轻微伤。民警称,“像这么一个汤汤水水的外卖从30楼扔下来,相当于一个80公斤的壮汉往头上挥了一拳。”
目前,孙某涉嫌高空抛物罪,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0年《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了高空抛物罪,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对于行为人实施高空抛物的行为,要求其主观上持故意心态,如果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高空抛物行为,主观上却存在着过失心态,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发生,那么对其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
如果行为人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将会依照《刑法》第114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其法定刑一般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行为人具有上述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的,行为人将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来源:九派新闻综合荔枝新闻、现代快报等】
头条 2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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