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刊发的《中国纪检监察报》披露了云南省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拉巴乡南畔村村委会原副主任李某某的落马细节。
【资料图】
1989年出生的李某某是当时村里的第一个大学生,大学毕业后回到村里工作并被选举为村委会副主任,但是后来染上了赌博的恶习,开始挪用村民筹款,最终被开除党籍,获刑6个月,缓刑一年。
报道称,此前,澜沧县拉巴乡纪委接到群众反映:在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中,村民的自筹款已交到村委会副主任李某某手中,但施工方却未收到该笔款项。拉巴乡纪委初步核实后,将该问题线索报送至澜沧县纪委监委,并由县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牵头组成调查组展开深入核查。
“李某某告诉我们,建房贷款到账后取出来交给他,他帮我们统一上交。”在走访中,调查组了解到,李某某未把村民的建房自筹款上交乡财政部门,导致施工方未收到该笔款项。随后,调查组找到李某某谈话。
“利六新寨村民小组这7户农户的危房改造自筹款都去了哪里?”调查组的干部拿出事先调取的建房花名册说。
“都被我挪用了,主要是用于赌博和日常生活开销。”面对调查组的问题,李某某低下了头,“其实我内心很不安,今天终于解脱了,我对不起我的家庭特别是我的两个女儿,我真的做错了。”
经调查,1989年出生的李某某生于澜沧县拉巴乡南畔村,是当时村里的第一个大学生。大学毕业后,李某某回到家乡工作,并被选举为南畔村委会副主任,是当地年轻的党员干部。一开始,李某某一心带领乡亲们脱贫致富,但后来染上了网络赌博的恶习,入不敷出的他最终将手伸向了群众自筹的危房改造款。
“每次我都把挪用的钱存在我的账户一段时间,没有人发现我才把钱拿去赌博。”“赢了想再赢多点,输了想再回本。”李某某说,在赌瘾的驱使下,他的纪法底线一次次崩塌,从一名为民办事的村干部,沦为利用职务便利侵占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人员。
九派新闻注意到,早在2022年8月,普洱市纪委监委就曾通报了李某某挪用集体资金的问题。
2016年12月至2019年2月,李某某在担任澜沧县拉巴乡南畔村副主任期间,利用负责报账工作的职务便利,将农户建房自筹款、甘蔗发展奖励金、拜年服装补助费、彩排费、工作经费等共计143417元集体资金挪作个人使用,且超过三个月未归还。2022年6月,李玉保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李某某还被澜沧县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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