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将禁行电动自行车 将启用新式号牌

时间:2019-10-12 22:22:15 来源: 新京报


《通告》指出,2024年以后,适时在城区三环路(含)以内道路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目前,福州市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主要区域均位于三环路以内。《通告》明确,对通告发布之日前在五城区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实行回收补偿政策,政策有效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办理。

《通告》还提出启用电动自行车新式号牌,对存量电动自行车进行重新登记上牌。设置6个月的更换号牌过渡期,逾期未更换号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公告牌证作废,不再更换新号牌,且不得继续在道路上通行。

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城市交通中心主任程世东表示,从国家层面来看,治理电动自行车不是为了解决交通拥堵,而是为了解决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问题,电动自行车速度相对较快,会对骑行者、道路行人以及小汽车带来一些安全隐患。

“但我认为,电动自行车不该直接禁行,而要引导骑行者更合理、更好地使用,尽可能降低弊端,因为这是老百姓比较认可的一种出行方式。”在程世东看来,我国出台的电动车自行车管理政策从各个方面进行了充分论证分析,如果电动自行车符合国家技术标准,使用过程中能保证比较高的安全水平。生产者、销售者都应按照这个标准生产、销售,骑行者也应该多注意文明骑行,这是当前最应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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