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云南去世被收2.4万运尸费 640公里往返连发票都没有

时间:2019-10-24 23:03:48 来源: 昆明日报社


8月1日交钱后,澄江县灵山胜境殡葬服务有限公司安排了车辆将蔡先生的遗体从云南省澄江县殡仪馆运往四川省宜宾市殡仪馆进行遗体交接。

家属质疑收费太高

由于父亲的突然逝世,蔡女士一家沉浸在悲痛之中,刚开始并没有留意到派车单上列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处理完父亲的后事,平静下来的蔡女士才发现,被收取的24640元与派车单上的收费标准完全不符。

在该次遗体运输过程中,核定的路程是单程640公里,往返收费。记者留意到派车单收费清单显示为:接运费23040元、过路费620元、冰300元等,共计24640元。

派车单上共开列有七大收费项目,其中第一条是“接运费起步价360元(36公里内),超过36公里每公里加收4元。单体豪华车辆加收200元。”并约定“过路费由丧属承担。”

蔡女士认为,这个派车单,相当于合同。按照它载明的收费标准计算,往返收费,算出来的金额也就是6000余元,被多收了18000多元。

蔡女士进一步查询发现,2019年4月22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在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的基础上,按照非营利性原则核定。其中,运尸(遗体运送)收费属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殡葬服务单位不得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或扩大收费范围。

按照此规定蔡女士认为,澄江县殡仪馆、澄江县灵山胜境殡葬服务有限公司的行为是超标准收费。

超过200公里企业有自主定价权 但要双方协商

对此,澄江县灵山胜境殡葬服务有限公司则认为,长途运尸收费与玉溪市内其他殡仪馆收费标准基本一致,该公司不存在乱收费问题,且“该项(运送遗体)服务为选择性服务,并未强迫,丧户自愿消费。”

蔡女士曾联系澄江县民政局,澄江县民政局在答复蔡女士的书面文件中表示,根据澄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澄江县殡仪馆运尸费、骨灰盒寄存、遗体存放(含冷藏)收费标准(试行)的批复》文件规定:“长途运载尸体往返里程200公里以上的,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同时解释称:“200公里以内,是政府指导定价,殡葬服务企业不能多收费、乱收费。但是超过200公里,就不属于政府指导价格范围内,企业有自主定价权。”

记者向蔡女士的丈夫阚先生了解到,收费之后,殡仪馆只开了一张派车单,并未开具发票,也没有签订任何的书面协议。并且,在此后组织的多次调解中,灵山胜境殡葬服务有限公司也未对家属质疑的23040元的接运费作出解释。

蔡女士表示,澄江县民政局、市场监管局最终建议她通过诉讼解决。

对于澄江县民政局和澄江县灵山胜境殡葬服务有限公司的答复,蔡女士并不认可。“一是在收费之前,没有说超过200公里以上双方协商,派车单上也没有。二是云南省文件说得很清楚,基本殡葬服务不能以盈利为目的。三是即使200公里以上协商,我们的理解是这个协商的价格应该要低于200公里以内的价格,而不是更高。这好比我买的东西多,应该享受一定幅度优惠价,而不是我消费越多,单价越贵。”

蔡女士说,目前她已向其所在地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正式起诉云南澄江县灵山胜境殡葬服务有限公司。

按昆明市殡仪馆收费标准 此次遗体运送费用约1.3万元

今天上午,记者电话联系了阚先生,据其介绍,当时万女士在交费前曾给女儿蔡女士打过电话,告之了运送的费用是24640元,并说收费是按照36公里以内360元,每超过一公里加收4元的标准收费。蔡女士当即回复母亲,只要按照收费标准收费就没问题。万女士虽然觉得收费偏贵,但由于当时沉浸在悲痛中,也不懂相关的规定,就按照此支付了费用。

记者电话咨询了昆明市殡仪馆,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按照昆明市相关部门的规定,运送遗体往返20公里内收费是560元(别克商务车);超过20公里低于200公里的,每多一公里加收4元;超过200公里的,视路况、距离等具体情况,按照10元/公里的大概价格上下浮动,但这个价格要具体与家属当面(或电话)协商,并签订书面的协议。

根据昆明市殡仪馆收费标准粗算,前20公里收费560元,20公里-200公里(4元/公里)收费720元,剩余440公里+640公里(10元/公里)收费10800元,加上过路费620元、冰300元,此次遗体运送的费用共计13000元。

记者同时以家属身份咨询了晋宁县殡仪馆,得到的答案与昆明市殡仪馆几乎相同,并且路途远的话,可能有一定的优惠,如免去起步价等,但要当面(或电话)与家属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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