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上午,罗明珍手拿铁锹,一边翻晒刚收的5000多斤中稻,一边幽默地说:“这些谷子,都是鸟儿吃剩的。”
罗明珍在翻晒刚收获的中稻。记者李子云 摄
(资料图片)
今年49岁的罗明珍,是江夏区上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涉湖村罗家塆人,外嫁到安徽省砀山县。为照顾年老体弱的父母,2008年,她征得丈夫同意后,举家迁回娘家。她接手父母的14.36亩责任田,一半种水稻,一半种莲子。
2013年,上涉湖湿地升为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这片田被划为实验区。2018年,安山国家湿地公园建成开放。与该园接壤的这片田,又成了国家重要湿地的“邻居”。
上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的农田。记者李子云 摄
近几年,罗明珍一边种田,一边照顾父母和读初中的女儿。同时帮堂弟照看40亩紫薇苗圃,捎带养数百只鸡鸭。一年毛收入五六万元,加上丈夫打工收入,一家人日子过得不赖。
罗明珍看管的紫薇苗圃。龚建国 摄
对罗明珍来说,种田辛苦不算啥,最怕鸟儿吃庄稼。两块湿地栖息的鸟类不下3万只,稻谷成熟时节,麻雀、八哥等各种鸟,成群结队飞来啄食。田中安置了吓鸟的稻草人,它们视而不见。
以前,罗明珍和乡亲们很讨厌这些鸟,总想把它们赶走。时间一长,她慢慢想开了:这是自己的家,也是它们的家。
罗明珍能“想开”,主要原因是政府每年都发生态补偿费。以前每亩补15元,现在补25元。“钱虽然不多,但能感受到政府的关怀。”
还有,家乡生态变好了,80多岁的父母每天心情愉快。有一次,父亲跟别人说:“环境好,鸟儿多,我能多活几年。”
罗明珍坦言,现在种田,种早稻损失最重。因为种的人少,谁种鸟就吃谁的。中稻种的人多,鸟分散吃,她家损失就小多了。
她习惯了每年种两亩早稻,这两三年鸟多了,吃得很厉害,基本是鸟吃一半,人吃一半。但她打算继续种下去,“它们想吃就吃吧,就当我请鸟儿‘吃饭’了。”
18日,罗明珍指着一块收割后留有长长稻茬的早稻田说:“过一段时间长出新谷子,过冬的鸟儿就可以吃了。”
2014年,武汉在全国率先实施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全覆盖”。市、区财政每年拿出资金,对5个湿地自然保护区受损农户,分类、分级进行生态补偿。
上涉湖湿地风光。记者明眺生 摄
补偿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从事种植、养殖业生产过程中,因遭受鸟类等野生动物取食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二是为了保护湿地及野生动物,而减少种植或养殖强度所造成的损失。
“这个保护湿地的普惠制度,在当时是一大创举。”市园林和林业局相关负责人称。
(长江日报记者明眺生 彭毓颖 通讯员赵银斐)
【编辑:赵可】
【来源:长江日报-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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