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一个河湖一个目标,共同保护不分你我。河湖治理跨市联动站在全流域、区域统筹高度推进治理工作,让河湖治理更具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更高效有力。
近年来,武汉坚持流域统筹,推动跨市联动,除已达成“武鄂黄黄”河湖长制一体化发展合作之外,还屡有探索,取得实效。
近日,武汉市、孝感市、随州市河湖长办签订了《关于建立府澴河流域河湖长制协作机制的协议》。根据协议,将建立3市河湖长办和市级(流域)河湖长联系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鼓励流域内跨界河湖的街道(乡镇)、社区(村)级河湖长开展联合巡查;建立3市联合执法机制,开展跨市非法采砂、偷排污水等实施联合执法;建立府澴河流域生态环境、沿河排水闸站调度、水利水文等互通机制,完善生态环境、水旱灾害预警机制,及时启动预警响应等。
“上游来水水质达到或优于目标要求,下游地区向上游地区提供资金奖励;来水水质劣于目标要求,上游地区向下游地区提供污染补偿。”5月10日,武汉与仙桃签署《通顺河流域跨市断面水质考核生态补偿协议》,共同创新生态补偿机制,推进通顺河流域水生态环境改善和水环境质量提升。作为跨市河流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按照“谁超标、谁赔付,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以改善通顺河水环境质量、保护通顺河水生态环境为目的,施行游域上下游“双向生态补偿协议”。
9月16日,新洲区水务和湖泊局、区河湖长制办公室、黄冈市团风县水利和湖泊局、县河湖长制办公室联合印发《新洲区、团风县开展跨界河湖联席联巡联防联控方案》,并组织开展“四联”行动,坚持“生态优先、水陆统筹、区域联动”理念,积极创新河湖治理机制,打破行政区域壁垒约束,以“联合”为着力点,树立“统筹、融合、协调”的平台化合作思维,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深度合作。根据该方案,将建立联合会商、联合巡河、联合治理、联合执法、联合监测、信息共享等6项机制。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我市新洲区与黄冈市团风县两地统筹兼顾、共同保护、共谋发展,率先在全省建立了跨市、县、区界江河采砂管理联动机制及跨市、县、区界河湖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有效解决矿砂清洗、畜禽养殖排废对道观河水库的水质污染问题。
此外,武汉还与鄂州、黄冈、黄石联合开展长江干流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并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长江日报记者宋磊 通讯员郭育军 梅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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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都市圈四市签订协议,“武鄂黄黄”共推跨市河湖治理
【编辑:赵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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